2021年9月18日南京市建邺区发布了《建邺区关于做好中小学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中小学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点工作,具体如下:
1、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的推荐管理工作。各中小学课外读物推荐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等5个原则。
2、各中小学(幼儿园)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学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要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工作程序,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各学校每学年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教师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区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3、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各中小学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各学科研训员不得向学校和学科教师推荐课外读物。
4、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做好指导工作。
5、学校图书馆严格按省市推荐目录采购图书。
6、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借机推荐、销售课外读物。各单位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及时进行审核或报局德体卫艺科进行审核把关。
7、加强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审查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等4个标准。
8、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监督检查。区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每年会同区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组织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专项检查,并下发检查通报,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