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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学校及托幼机构2020秋季开学防疫注意事项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23 17:45:39
The Beginning

  在疫情常态化的当下,来看看学校/托幼机构和个人应如何防控新冠疫情:

  1.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照教育部门复学复课有关规定,学校/托幼机构做好秋冬季节高发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师生和学校/托幼机构公共卫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后,周密安排学生返校/返园报到,有序推进秋季开学工作。

  2.明确责任。严格落实辖区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学校/托幼机构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托幼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托幼机构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提前有序做好开学前学校/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和工作安排。

  师生严格按照学校/托幼机构通知和安排有序返校/返园,返校/返园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低风险地区学校/托幼机构开学/开园前应当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学生加强健康管理。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托幼机构通知一律不返校/返园,新生不报到。返校/返园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校/返园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返校/返园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托幼机构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3. 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学校/托幼机构要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服务,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做到业务指导、培训、巡查全覆盖。

  学校/托幼机构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各岗位职责明确,任务到人。多校址办学的学校/托幼机构,每校址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和工作联络人。

  4.学校/托幼机构提前熟悉掌握当地医疗服务预案,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具体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包括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校医院、医务室等应当充分发挥联系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纽带作用。学校/托幼机构开学/开园前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对各项方案和预案进行培训,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5. 根据学校/托幼机构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剂、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速干手消毒剂、洗手液等。洗手处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学校/托幼机构全面清洁消毒工作。

  在学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为入校时出现可疑症状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内设立(临时)隔离室,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设置提醒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学校/托幼机构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培养高校卫生管理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

  6.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按教职员工和学生人数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

  7.开学前对校园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包括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所有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8.组织对教职员工及学生开展防控法规和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9.做好新生入学/入园防疫准备。做好预案和健康提示,开展新生和家长防疫知识宣传和防护指导。统一安排好新生接送、报到、注册等各环节的防控防护措施。

  10.学校/托幼机构教师做好学生/幼儿返校/返园前14天每日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统计,与家长密切联系,向卫生保健人员进行报告。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幼儿健康状况,对全体教职员工等开展防疫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宣教。

  11.督促家长每日做好学生/幼儿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学校/托幼机构,确保开学/开园前身体状况良好。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做好开学/开园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校方/园方。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当督促及时就医,暂缓返校/返园。开学/开园前,家长做好学生/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THE END

TAG:托幼  机构  学校  防控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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