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2021年初中新生入学早知道
1.何时发布初中新生报名政策?
答:本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进行发布。预计在2021年5月左右,《江宁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招生意见”)将在以下平台进行发布:
江宁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jnzsks);
我的江宁APP;
江宁发布微信公众号。
2.本区户口新生如何报名?
答: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新生必须在“招生意见”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在施教区初中报名,需按照初中的招生公告时间安排,由监护人陪同新生本人,带好报名相关材料到所属施教区初中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学校审核通过后即表示报名成功。选择在民办初中报名入学的,应按照所选择的民办初中招生简章履行报名手续。
江宁区初中招生报名系统:http://zsbm.jnjy.net.cn/(暂未开放)
3.新生报名时监护人需要做哪些准备?
答:新生监护人需要提前准备监护人及新生的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小学毕业生材料。其中,新生户口应随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且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常住户口、户口与实际居住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地址相一致。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持证人应为新生的法定监护人(或新生本人)。“实际居住”指非空挂、确实居住在房屋产权证所在处。在学校审核材料时,监护人应向学校尽到告知义务,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证件的核实工作,不得隐瞒实情,不得提供虚假资料。
4.家庭有多套住房,新生如何报名?
答:家庭有多套住房的,应将新生和监护人户口迁入实际居住房产的地址。报名时,凭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应户口簿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
5.拆迁户的新生怎样入学?
答:(1)以产权置换方式拆迁后,已安置到位的拆迁户入学适龄新生,可凭新生与监护人的户口簿、拆迁安置分房通知单或结算通知单等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未安置到位的拆迁户入学适龄新生可凭新生与监护人的户口簿、住房拆迁安置协议,在原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2)以货币补偿方式拆迁后,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新生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地址,在新购住房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未自购住房的无房户入学适龄新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6.新生户口随一名监护人,能否在施教区初中正常入学?
答:新生户口随一名监护人,在施教区有产权住房,需同时提供另一名监护人的户口资料或有效的身份证件(单亲家庭可不必提供),通过审核后可正常报名入学。
7.户口挂靠“四老”的新生能否在“四老”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答:户口挂靠“四老”(“四老”特指新生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新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才可以在“四老”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初中正常报名入学:一是新生的监护人名下无产权住房;二是新生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监护人、新生与“四老”实际常住一起。不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本区户口新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如果新生的监护人名下拥有产权住房,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新生及监护人户口迁移到监护人的产权房处,并在该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8.在非监护人户口簿上挂靠的新生如何入学?
答:(1)如果新生及监护人有产权住房(非与他人共有),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新生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产权住房地址,在产权住房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2)如果新生及监护人名下没有产权住房,监护人需向学校提供《住房信息查询委托书》,配合学校做好审核工作,经核实监护人所述情况属实的,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9.购买二手房的新生怎样入学?
答:(1)每套二手房的买方与卖方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孩子在施教区初中报名就读。
(2)买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房屋产权证、新生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购买二手房家庭的新生可在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初中正常报名入学。
10.残障新生如何入学?
答:患有视力障碍(含低视力)、听力障碍的残障新生家长可以分别与南京市盲人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6621061)、南京市聋人学校(招生咨询电话13505193201)联系入学事宜。患有智力障碍、多重障碍的残障新生家长可以与江宁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52702886、52394577转8002)咨询入学相关事宜,该校将在本区招生意见公布后专门安排时间接待家长和新生。如果新生残障程度较轻、教育评估认为具备在普通初中随班就读的能力,家长可以与所在施教区初中联系报名入学事宜。
11.户口属于南京市其他区的新生怎样入学?
答: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确需在江宁区报名入学的,可以参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
1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怎样入学?
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来宁务工的法定监护人暂住的、非南京市户口适龄新生。不包括本市户口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随迁子女申请到江宁区公办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家庭居民户口簿;
②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的有效居住证;
③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个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④毕业小学盖章后的小学生学籍卡。
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本区招生意见公布后,随迁子女需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报名申请入学,然后由其法定监护人陪同,在规定时间持以上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并签署相关报名材料信息查询委托书。
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本区公办初中入学。
13.选择民办学校如何报名?
答:新生监护人在江宁区招生意见公布后,关注相应民办初中的招生简章,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根据民办初中发布的招生简章自主报名。
14.新生报名后怎样知道是否已被录取?
答:8月10日前,各初中根据上级核准的新生录取名单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
15.普通高中招生的指标生政策简介。
答:指标生政策是指将四星级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定向分配给初中学校。取得指标生报名资格,需同时满足四个基本条件:
①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在中考报名的初中学校读满三年;
③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第均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分别为B级等第及以上;
④生物和地理考查成绩均为合格等第。
按照相关要求,指标生计划主要以初中校毕业生数为基数向所有初中校(含民办初中校)分配。所有初中校的应届毕业生只要达到相应的指标生录取控制线,就有机会享受指标生名额,进入市内、区内优质普通高中。
上述解答内容仅为2021年入学参考,最终以正式发布的《江宁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为准。
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52280527、52281771、52778269;
微信公众号:江宁招生考试(jnzsks);
各初中阶段学校对外服务热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