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苏州沧浪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学校资质】
省重点公办小学
【2020登记入学办法】
办法公示如下:
一、入学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3.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苏州市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
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要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二、报名时间
1.请符合我校入学要求的适龄儿童家长,于6月15日-22日通过苏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底部“入学招生”栏目,进行信息采集。为了保证信息采集的有效性,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真实完整信息。
2.苏州市区小学现场审核材料时间:2020年6月26日(周五)至27日(周六)。
三、报名办法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指定时间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名、审核资料。小学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指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审核资料,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小学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以及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挂靠用工单位(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还须提供申报集体户口材料(含与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及社保证明。
3.选报民办学校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家庭户籍、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居住情况以及相关公办学校学位等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对就近、学位匹配”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2020登记入学须知】
一、2020年苏州市沧浪实验小学校施教区范围:
范围:十梓街以南(现十梓街新编单号1~221号),凤凰街、带城桥路以东,竹辉路以北,相王路以西(不含相王路、相王弄)。
包括:善家巷,东小桥弄,东小桥下塘,迎风桥弄,迎风桥下塘,盛家带,望星桥南堍,忠信桥,螺丝浜,孔付司巷,南石皮弄,网师巷,大树头,阔家头巷,华家场,十全街133、202~548号,百步街, 吴衙场,带城桥下塘,带城桥路(带城桥弄),竹辉路99—103号,凤凰街30、37、66、102号,西杨家村,周家村,十梓街新编单号1~221号。
二、免费教育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
1.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办学校和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的在校学生。
2.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免费项目包括:学费、杂费(含电教费90元/学期·生)、信息技术费(20元/学期·生)、讲义费(8元/学期·生)和作业本费(小学一、二年级11元/学期·生;3~6年级14元/学期·生)。
3.公办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为:社会实践活动费(100元/学期·生)、代办校服费(3年一次)。
4.免费教科书的规定:
免费发放教科书对象: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学生;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批准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①国家、地方课程规定的教科书;②部分学科随教科书出版的补充习题册;③英语磁带。
5.根据国务院(国发〔2008〕25号)文件规定,明确外来人口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免费义务教育待遇,取消借读费。由教育部门安排的外来人口子女,不得收取捐资助学费。
三、入学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65111151;联系人:宋老师;
开通时间:2020年6月10日;接听时间:上午9:30 –11:30, 下午1:30–4:30,节假日、双休日休息。
四、入学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68728015
现场接待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河路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