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区范围
清水湾、大渔新村、大渔村
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4个小班,总人数120名。
招生流程
网上登记报名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7日~6月11日登录“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进入报名系统,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进入本系统填报,还可通过“智慧昆山APP”进行填报。先注册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房产证的,且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也可填报。
现场材料审核
(1)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好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房产证、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2日~13日(8:30-11:00,13:00-15:00)到本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好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房产证、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也于6月12日~13日(8:30-11:00,13:00-15:00)到本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3)房屋被征收人报名办法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本、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于6月12日~13日(8:30-11:00,13:00-15:00)到本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所属服务区的幼儿园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本、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于6月12日~13日(8:30-11:00,13:00-15:00)到本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4)属于本园服务区内,但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登记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2日~13日(8:30-11:00,13:00-15:00)到本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招生录取
根据上级要求,本园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在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多余的空额学位,综合考虑房产、社保等因素,根据空额学位有序录取服务区内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并于6月18日前公示录取名单。
服务区认定细则
按上级文件精神,幼儿园服务区认定原则上以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具体细则如下:
1.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如该合法固定住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需在对应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统筹安排。
2.幼儿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3.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4.本市户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5.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 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服务区入园。
关于户籍生的认定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到2018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幼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2019年1月1日前落户本市,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我市服务区制幼儿园的,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幼儿的户籍迁入我市。
关于“五年一学位”认定
2017—2018年登记使用过学位的房产,如在2019年3月1日之前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可跨学段使用,2019年3月1日之后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2019年秋季入学起,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注意事项
1.审核所需材料
(1)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2)户口簿;(3)房产证;(4)父母身份证;(5)结婚证;(6)出生证;(7)预防接种证;以上材料(2)-(7)需要原件和复印件,请各位家长事先复印好相关材料,并按顺序整理好材料。户口簿需要复印首页(有公安机关章)、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房产证需要复印首页(有房产编号)、正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幼儿园将对监护人所提供的审核材料作进一步核实,因此监护人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凡是提供伪证的我园将一律不予录取责任自负;如审核通过请于2021年6月29日9:00-15:00凭现场审核号码到幼儿园门卫处签字领取。
3.因防疫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一个家庭只能一位监护人来园审核材料,幼儿无需到园。家长进园请佩戴好口罩,出示苏康码,配合做好体温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