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材料审核
审核时间:
6月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户籍生)
6月13日
上午8:30-11:30(非户籍生)
审核地点:
翰林幼儿园门厅
温馨提示:
进入校园请出示苏康码,佩戴好口罩,不携带幼儿,测温正常后方可入园。
一、户籍生报名及审核
(一)户籍生认定的补充说明:
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新市民家庭,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我市服务区制幼儿园、公办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我市。
(二)网上报名:
符合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户籍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于6月7日~6月11日登陆“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进行填报,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进入本系统填报,还可通过“智慧昆山”APP进行填报。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学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学,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学区入学。
(三)现场材料审核:
1.已在网上报名成功,并有本学区内房产并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1)《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签字。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婴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5)预防接种证原件、首页复印件。
2.房屋被征收人、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房屋被征收人的子女报名请带好原房屋产权(复印件)证、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上面需有明确公安编号),亦可由同创拆迁公司出具相关证明、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的证明;如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学,还需提供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
(3)婴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4)预防接种证原件、首页复印件。
(5)现场资料填报并录入。
注:
1.户口本复印件根据自己家庭状况复印,一般包含户口本主页(公安盖章页)、户主一页、父亲一页、母亲一页、适龄幼儿一页。
2.父母双方与幼儿不在一本户口本上的请复印两本户口本。
3.父母双方不在一本上的请复印两本户口本,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或离婚证明材料。
(四)集体户口(无房)、其他: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于6月12日持集体户口户籍证明、身份证、租赁合同、一家三口无房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各区镇(昆山高新区同心小学)现场审核,由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二、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房产证的,且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社保中心打印或中国昆山网自助打印),可填报本服务区内的幼儿园。
现场材料审核:
1.《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签字。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明细(社保中心打印或中国昆山网自助打印)。
5.婴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6.预防接种证原件、首页复印件。
三、翰林幼儿园服务区
皇仓泾河以东、昆太路以北、萧林路以南、汉浦塘以西(不含富贵花园、阳光昆城、大德玲珑湾小区)(具体小区查询:家长可手机登陆智慧昆山APP→教育→学区)
相关小区:紫竹公寓、梅园、竹园四季花城25栋——45栋、竹园、银都花园、萧林新村、月盛公寓(月盛花园)、龚家角(同心村5组)、紫竹路157弄小区、兰园、李比巷(同心村4组)、百岭公寓、紫照花园、摸鱼泾(同心村3组)、菊园、柏庐北路小区、华泰花园、东方铭园、娄苑路179号(杰座)、杏园、紫竹路537号、花家浜、唐家角、昆太路810号、花园路95号、新港湾、康城花园、李园新村、紫藤花园、馨嘉园、滨江丽景、宝岛丽园、澳洲阳光、汉林花园、百澜地公寓、天成佳园、金邻花苑、同心花园、同心新村、同心密友新村、滨江花园、惠园别墅、施介台、徐家宅(汉林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