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昆山事业单位复审所需材料】
①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可按照《招聘公告》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材料。
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③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打印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岗位要求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关系证明。
④通过相近通道报名的考生,另须出示所在院校盖章的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国外院校的需同时提供原件和中文翻译件)。
⑤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苏州大市范围内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省选聘还是市选聘、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等)。
⑥研究生以其符合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的,以及岗位对本科段学历(专业)有要求的,还须提供本科段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
⑦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证明信或者录取通知书(原件和中文翻译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招聘公告》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材料。
⑧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考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退役证和县(市、区)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⑨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⑩根据《招聘公告》,资格复审材料截止时间在资格复审日期之后的,由考生在资格复审现场填写相关承诺书,并在截止时间前主动提供相应材料,届时无法提供者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提醒:
1.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
2.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应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人社部门陈述申辩。
3.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