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积分入学只有居住证没社保能办理吗?
A:申请子女入读市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宅房屋;(二)在市区参加社会保险;(三)在市区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没有缴纳社保的话是无法申请积分入学的。
【苏州积分入学条件】
市区(吴江区、吴中区、姑苏区、工业园区、相城区、高新区):
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持现居住地居住证,可以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申请参加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县(市)、市区积分管理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申请子女入读市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宅房屋;
(二)在市区参加社会保险;
(三)在市区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张家港:
在我市登记个人信息并办理居住证的新市民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我市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2.在我市无产权居住房。
满足以上条件的新市民,可为其子女申请入读我市对积分入学开放的公办幼儿园小班、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昆山:
夫妻(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双方中至少一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昆山籍人员符合入学年龄的子女:
(1)2021年4月19日前持有本市住宅类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下同);
(2)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职业;
(3)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
(1)申请时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连续满1年的;
(2)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申报时社保处于缴费状态,18个月以内社保累计缴费满12个月。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1)有本市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有在昆法人登记证一年以上(2020年4月19日前)或者有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2020年4月19日前)且仍在经营。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有与居住登记信息一致的住宅类租住房屋。
常熟:
居住条件
新市民办理居住证,且申请时在本市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无住宅类产权房,或自有产权房不符合以房入学要求的,可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非常熟市户籍的苏州市户籍人员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年龄规定
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小班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新市民子女必须符合以下年龄规定:
幼儿园小班招收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小学一年级招收6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未接受过小学教育的儿童(以未获得全国学籍号为准);
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未取得初中学籍)。
隐瞒学籍信息的取消申请人子女准入资格。
太仓:(根据征求意见稿)
在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前,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具有太仓常住户籍(含集体户口或户口挂靠在人才市场)或在太仓取得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并实际居住,且符合入学当年《太仓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对房屋相关要求的,子女入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待遇,不再参加积分管理入学申请。
太仓市流动人口为其子女申请就读本市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太仓市无自有产权住宅房屋(或在太仓市拥有自有产权房但不符合以房入学要求);
(二)在太仓市参加社会保险;
(三)在太仓市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非太仓市户籍的苏州市户籍人员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