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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阴澄江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江阴市澄江路幼儿园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8-02 07: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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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江街道2021年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制度

  1.依法规范招生制度。各幼儿园要以《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政策法规为指导,依法招生,规范管理。以公办幼儿园为主,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实行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招生。

  2.新生登记制度。具体登记办法附后(见下文)。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规定时间内通过“最江阴APP”新生入学登记平台完成新生入学网上预登记工作,并于规定时间内到施教区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验证合格的发放“入学通知书”。逾期不登记或者不至现场核验者,视作自动放弃施教区幼儿园学位。各幼儿园应于现场验证前10天左右在园门口及施教区范围内居民密集区张贴招生公告,明确施教区范围、招生对象、现场验证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等。

  3.公办园施教区制度。公办幼儿园继续实行划片招生,根据划片的范围(见下文),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适龄幼儿原则上应于规定时间内具有澄江街道户籍,并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产(限住宅性质)在同一施教区。

  4.预防接种查验制度。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疾控〔2007〕12号)文件精神,各幼儿园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新生现场验证登记时,通知家长在当年7—8月携幼儿,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查验接种情况,接种不到位的进行补种、补证工作。新生开学报名注册时,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幼儿园再次核查后发还家长保存,并认真做好新生入园体检工作,建好幼儿健康档案。

  二、招生对象

  1.入园年龄。小班新生入园年龄须满足2017年9月1日- 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幼儿入园,如需延缓入园的,需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及病历复印件或残疾证等证明,向市教育局基教科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可以延缓入园。

  2.招生范围。2020年8月31日前具有澄江街道户籍的幼儿以及其他符合澄江街道入园条件的幼儿。新市民子女原则上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三、相关要求

  1.规范办园管理。各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保障各类幼儿教育活动正常开展。在满足区域内适龄幼儿入园的前提下严格控制班额,按照规范办园要求进行招生。

  2.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幼儿入园选拔考试、测试或变相测试。鼓励轻度残疾的幼儿在施教区公办幼儿园随班就读,残疾类别、残疾程度的认定,应以市(县)以上教育、卫生、残疾人工作部门指定的有资质专业机构确认或评估鉴定为依据。

  3.规范收费行为。幼儿园现场核验登记不得收取报名费,但为保证新生入园有序进行,新生现场核验登记时可根据情况预收下学期被褥费(代收费),其余费用一律在新学期开学正式报名时收取。坚持规范收费,严格执行江阴市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的规定,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对残疾幼儿、城乡低保对象子女、持《特困职工优惠证》的特困职工子女、无生活来源或无法定赡养人的孤儿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实行免费入园。

  4.做好宣传解释。幼儿园招生工作涉及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特别是城区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紧缺,且部分区域生源较多、情况比较复杂,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和矛盾。因此,各幼儿园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家长的来访接待工作,通过开通咨询电话等方式,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四、特别提醒

  1.因近几年幼儿入园人数剧增,幼教资源日趋紧张,为便于提前调研、合理规划,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规定,2022年,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户籍注册、房屋不动产权证(限住宅性质)登记截止时间为2021年的8月31日。新生入学网上预登记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2.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政策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幼儿园私自招生。为了保证孩子能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保障孩子人身安全,请家长在选择民办园入园就读时,查看该园的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详见澄江街道合格民办幼儿园名单(见下文)。

  2021年澄江街道幼儿园新生入园登记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拟2021年9月在街道入园的新生家长,应自行登录“最江阴APP”江阴市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完成新生信息网上登记,并凭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现场核验信息提示,于规定时间前往相应幼儿园现场验证。各学校仍须按照基本防疫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测温、扫码工作,进入校园须戴口罩。

  一、现场验证时间和地点

  1.验证时间

  2021年7月17—18日(星期六、星期日),

  上午8 : 00—11 : 00,下午1 : 30—5 : 00。

  7月16日,“最江阴APP”江阴市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将发送现场验证提示信息。

  2.验证地点

  澄江街道各幼儿园。

  就读民办幼儿园的幼儿家长,在完成“最江阴APP”新生入学登记平台网上信息登记后,可自行至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登记,办理入园手续。

  二、现场验证对象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1.在澄江街道(澄江公安分局)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固定住房,并持有合法的住房证明(住房证明包括在澄江街道范围内的属于住宅性质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和符合政策的属于居住性质的公房租赁合同,住宅性质的房屋不动产简称“房产”,下同)。

  2.在澄江街道(澄江公安分局)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幼儿,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实际居住;

  3.其他符合澄江街道入园条件的幼儿。

  三、现场验证查验材料

  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幼儿出生证等。

  四、具体说明

  适龄幼儿原则上应于规定时间内具有澄江街道户籍,并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产(限住宅性质)在同一施教区。公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以下情形,有序接纳各幼儿入园,经幼儿园现场验证后,由幼儿园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底至相关幼儿园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家长也可就近选择在江阴市教育局正式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入园登记(合格民办幼儿园名单见下文)。

  1.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户籍与父、母所持有的房产证地址在同一施教区:a.父母持有独立房产的,可以到该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登记;b.父母仅持有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的,可以到该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登记。

  2.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在澄江街道既无独立房产又无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但孩子出生后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动过,并与该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可以到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登记。

  3.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住房因城市改造、建设而动迁,尚未安置仍处于过渡期的居民子女,由澄江街道征收拆迁管理局(江阴市文定路10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出具证明,携带该证明(一式两份)及相关资料于7月16日之前至街道教育科(江阴市人民东路259号)查验合格后,可以到原被拆迁住房所在地或者即将安置新房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登记。已安置完毕的,不再享受拆迁户相关入学政策。

  4.父、母当年从军队转业,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或者即将跟随父母迁入澄江街道,父母未购置住房或者已购置住房但尚未拿到房产证,凭转业证明等材料于7月16日之前至街道教育科查验合格后,可以到父母实际居住地或者即将入住房屋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登记。

  5.父、母为市级引进人才,未购置住房,凭相关证明(市委组织部出具的人才证明等)材料,于7月16日之前至街道教育科查验合格后,到父母实际居住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登记。

  6.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无房产按政策租住政府公租房并在合同期内的,携带公租房合同和房产信息证明等资料于7月16日之前至街道教育科查验合格后,可以到公租房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登记。

  7.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无房产,也无法凭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由街道教育科统筹安排入园,不划分施教区。

  8.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户籍与父、母所持有的房产证地址不在同一施教区的,由街道教育科统筹安排入园,不划分施教区。

  9.幼儿户籍迁入澄江街道或者父母房产证变更时间晚于2020年8月31日以及其它特殊情形的,由街道教育科认定后统筹安排入园,不划分施教区。

  以上各情形中:①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领到房产证的期房不作为施教区房产依据进行登记(拆迁安置与军人当年转业情形除外);②商业用房不作为施教区房产依据进行登记。③共有房产仅指幼儿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共有房产情形。

  澄江街道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范围说明

  2021年,澄江街道公办幼儿园施教区按照去年划定的区域基本保持不变。《关于涉及普惠、夏东、普惠苑社区以及葫桥村部分区域幼儿入园的过渡方案》(见下午),2021年继续执行。

  1.迎阳路幼儿园(原实验幼儿园城东部):锡澄高速以东、人民东路以北、澄张公路以西、东横河以南区域。幼儿家长也可选择到丽都幼儿园登记。

  2.第三实验幼儿园:新华路以南、澄张公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锡澄高速以东,东至高新区界、南至云亭街道界区域。

  3.要塞中心幼儿园本部:人民东路接环城南路以南、花山路以东、芙蓉大道以北、锡澄高速以西区域。幼儿家长也可选择到小荧星幼儿园、艺铭幼儿园登记;阳光国际小区幼儿家长也可选择到阳光国际幼儿园登记。

  4.要塞中心幼儿园华都部:芙蓉大道以南,锡澄运河以东、锡澄高速以西,南至南闸街道、云亭街道界区域。

  5.天鹤幼儿园:延陵路以南、春晖路接天鹤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北、锡澄高速以西区域。

  6.第三实验幼儿园文定部:延陵路以南、朝阳关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北、天鹤路接春晖路以西区域。

  7.花园中心幼儿园本部:文化中路以南、朝阳路以东、延陵路接锡澄高速接东横河以北、东至高新区界区域。

  8.花园中心幼儿园分园:文化中路以北、朝阳路接山前路以东,东至高新区界、北至长江澄江街道界区域。

  9.澄江路幼儿园:滨江中路以南、虹桥北路以东、澄江西路以北、朝阳路以西区域;澄江西路以南、澄康路以东、益健路以北、朝阳路以西区域。幼儿家长也可选择到虹园幼儿园分部登记。

  10.实验幼儿园:文化西路以南、虹桥北路以东、东横河以北、澄康路以西;益健路以南、澄康路以东、东横河以北、朝阳路以西区域。

  11.健康路幼儿园(原实验幼儿园少年宫部):澄江西路以南、虹桥北路以东、文化西路以北、澄康路以西;春麓路接中山北路以东、澄江西路以北、鲥鱼港路接虹桥北路以西,春申路以南区域。

  12.城中中心幼儿园:澄江西路以南、中山北路以东、东横河以北、虹桥北路以西;东横河以南、中山路以东、人民中路以北、高巷路以西区域。幼儿家长也可选择到虹园幼儿园本部登记。

  13.北大街幼儿园:锡澄运河以东、东横河以北、中山北路接春麓路以西,北至长江澄江街道界区域。

  14.澄江中心幼儿园:东横河以南、锡澄运河以东、南街以北、中山路以西;人民中路以南、中山路以东、南街以北、青果路以西区域。

  15.环南路幼儿园:南街以南、锡澄运河以东、环城南路以北、虹桥南路以西;环城南路以南、锡澄运河以东、前进河(新河)以北、运粮河以西区域。

  16.辅延中心幼儿园:南街以南、虹桥南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青果路以西;东横河以南、高巷路以东、人民路以北、朝阳路接朝阳关路以西;人民路以南、青果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绮山路接人民东路以西区域。

  17.城南幼儿园:环城南路以南、运粮河以东、前进河(新河)以南、锡澄运河以东、芙蓉大道以北、花山路以西区域。

  18.芙蓉幼儿园(原西郊中心幼儿园城郊部):滨江西路以南、通渡路以东、青山路以北、锡澄运河以西区域;江城家园小区。

  19.西郊中心幼儿园(原西郊中心幼儿园城西部):滨江西路以南、通渡北路以西(除江城家园小区)、人民西路以北,西至夏港街道界;人民西路以南、通渡南路以西、青山路以南、锡澄运河以西,西至夏港街道界、南至南闸街道界区域。

  20.英桥国际幼儿园:滨江西路以北、锡澄运河以西,北至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南侧和长江澄江街道界、西至夏港街道界区域。

  21.春申中心幼儿园:山前路以南(西)、临江路接鲥鱼港路以东、滨江中路以北区域。

  澄江街道合格民办幼儿园名单

  1.江阴市小荧星艺术幼儿园(澄南路70号)

  2.江阴市虹园幼儿园(文化西路三十三弄1号)

  3.江阴市虹园幼儿园分部(澄江街道虹桥五村)

  4.江阴市丽都幼儿园(黄山路丽都城市花园小区东)

  5.江阴东方剑桥长江幼儿园(通富路150号)

  6.江阴市阳光国际幼儿园(毗陵东路2号)

  7.江阴市新天地幼儿园(通江南路20弄16号)

  8.江阴安庭幼儿园(果园路78号)

  9.江阴市天华艺术学校幼儿园(君山路105号)

  10.江阴市阳光幼儿园(阳光路159号)

  11.江阴普林思顿幼儿园(青年广场20号)

  12.江阴希麦尔协和双语幼儿园(花北路58号)

  13.江阴硕德童盛幼儿园(五星路181—183号)

  14.江阴市博洲爱维叶幼儿园(通渡南路108号)

  15.江阴蒙世学堂幼儿园(滨江中路115号)

  16.江阴市艺铭幼儿园(大桥南路11—1号)

  17.江阴澄中翰林幼儿园(寿山路67号)18.江阴澄江通运幼儿园(锡澄路10号)

  19.江阴澄江小太阳幼儿园(锡澄路29号)

  20.江阴市童谣幼儿园(通渡北路江城家园4—6号)

  关于涉及普惠、夏东、普惠苑社区以及葫桥村部分区域幼儿入园的过渡方案

  2017年,江阴市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原属澄江街道辖区的普惠、夏东、普惠苑社区以及葫桥村划入夏港街道。为最大限度减少区划调整对孩子入园带来的影响,经协调,西外环路(南北延伸至澄江街道界)以东至澄江街道界区域(以下简称“该区域”)的幼儿可到澄江街道公办幼儿园办理登记,现制定过渡方案如下:

  1.幼儿户籍在该区域,并且父、母在此区域已经购置有住房的,可以到该房产所属原澄江街道施教区幼儿园进行登记。

  2.幼儿户籍在该区域,父、母名下无房产的,在开具房产信息证明后,可以到幼儿户籍地所属原澄江街道施教区幼儿园进行登记。

  3.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在该区域购置有住房的,可以到该房产所属原澄江街道施教区幼儿园进行登记。

  4.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在汇雁城购置有住房(江阴市第四批经济适用房小区)的,可以到该房产所属原澄江街道施教区幼儿园进行预登记。若房产经过上市交易,澄江街道则不再予以接收。

  该区域中,滨江西路以南、西外环路以东、人民西路以北、普惠北路以西区域中符合上述条件的幼儿可到芙蓉幼儿园(原西郊中心幼儿园城郊部)办理登记;人民西路以南、西外环路以东至澄江街道界区域中符合条件的幼儿可到西郊中心幼儿园(原西郊中心幼儿园城西部)办理登记。以上情形,幼儿户籍、父母房产信息变更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5月31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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