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小班三周岁幼儿(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四周岁幼儿(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少量插班生
大班五周岁幼儿(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少量插班生
招生范围
宁海里小区(一期、二期)
鑫茂苑(一期、二期)
招生办法
1.小班幼儿
6月2日——6月4日:扫描无锡市宁海里幼儿园招生二维码(见文末),家长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6月6日——6月8日:幼儿园网上初审。
6月9日:幼儿园发布初审结果通知,采用手机短信通知通过初审的幼儿家长。
6月11日:幼儿园现场核查资料与招生。请一名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根据幼儿园短信通知的时间准时到幼儿园核对信息。一律不带幼儿。
6月13日起:审核工作。
6月20日——21日:录取工作,以幼儿园电话通知为准。
2.中班、大班插班生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家长按要求准备好材料,直接于6月13日下午13:30—15:30前往无锡市宁海里幼儿园报名。
现场审核条件
1.适龄幼儿家庭应具有服务区内户籍 (含父母持有效期内无锡市区居住证),适龄幼儿户籍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 相同,其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若本幼儿园入园矛盾突出,则服务区内一户地址三年内只享有一次对口入园机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适龄儿童家庭在6月1日前在服务区具有一年及以上正式户籍、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满一年。
2.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幼儿,持有相关证明,按正常入园办理:
(1)适龄幼儿随父母一方在服务区常住,父母中另一方为非服务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在外地工作的;
(2)父母离异,适龄幼儿随监护人在服务区常住的;
(3)适龄幼儿为孤儿,随监护人在服务区常住的;
(4)父母双方均为非服务区户籍的现役军人 (含武警) 或长期因公出国(境)、支援边疆建设,适龄幼儿为服务区单立户籍,或投靠亲属在服务区常住的;
(5)适龄幼儿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且无户口迁移史的;
(6)因棚户区改造、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房屋征收的被征收户子女,且征收补偿协议书在三年内的。
现场审核材料准备
1.本服务区内户籍适龄幼儿:
请家长带好本服务区范围内的户口簿或无锡市居住证、房屋产权证、幼儿出生证、儿童保健手册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整本、房产证整本、出生证整页、儿童保健手册幼儿信息页和最近体检页)。A4复印件请按顺序排列装订好备查。
2.父母持有《江苏省居住证》的适龄幼儿:
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户口簿、江苏省居住证、就业证明、幼儿出生证、儿童保健手册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半年以上,近半年登记地址在宁海里(一期、二期) 鑫茂苑(一期、二期)范围内,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至今连续)。
现场审核地点和招生咨询电话
宁海里小区一期102号
0510—82103813
温馨提示
1.监护人应在幼儿园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并按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到幼儿园现场核对信息,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2.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和公正,当符合入园条件的户籍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本幼儿园招生计划时,招生录取按照条件顺序进行,满额为止。
3.家长所有网上填报的信息、提供现场校验的资料均需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后果自负。
4.按照疫情要求,现场审核时请前来报名的家长务必全程佩戴好口罩,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前来,无需提前排队等候。进校门前配合扫门铃码,主动出示苏康码和行程码,并测量体温。
5.进入校园后,请按照工作人员引导的路线行走,审核完毕立即离开学校,不在校园停留。
6.幼儿最终录取以幼儿园电话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