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无锡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表
一、学校应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各项管理政策要求,切实规范收费行为。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
二、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三、学费(保教费)、住宿费不得预收。由于疫情原因造成停课的,相关费用收取具体见教育收费说明表。幼儿园开学后,因幼儿原因不入园的,退费按《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按实收取。其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五、学校要严格按照《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关于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费用的减免或补助工作,保障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六、江阴、宜兴可参照执行,并公示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七、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市有新规定出台,按新规定执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