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常教发〔2022〕4号)精神,及《2022年钟楼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实施方案》(常钟教〔2022〕17号)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秋学期招生入学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方式
免试入学
三、招生范围
暂住五星街道的,除关河西路以北、谭市村委、汤家村委及白云路以西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
四、招生办法
1.暂住在我校招生区域内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不需要提前在招生入学系统中进行信息采集。7月1日-7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由一名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本校办理现场审核手续。
2.有关材料包括: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2)父母在我区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
(3)学生父母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分两种情况认定:
①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证明(至少含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在钟楼参保的到钟楼行政服务大厅(丁香苑二期10号楼,五中东侧)社会保险窗口打印社会保险交费证明,在其他区参保的由所在区提供。
②领取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证明(至少含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
五、温馨提示
1.对符合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我校将进行报名登记材料审核,请家长根据招生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通过现场审核后,再采集到招生系统中。
2.7月13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儿童,到我校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3.7月30日,我校公布符合条件的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4.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提供延缓入学书面申请、我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经我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确认。
5.若监护人提供的证件、文书资料经查验、核实为虚假、伪造证件、文书资料,我校将把相关造假信息提供给当地派出所,并报告区教育局。适龄儿童待入学工作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6.校园内无法停车,请家长绿色出行;注意衣着文明,不穿拖鞋,自觉禁烟;在规定的区域内活动,爱护公共财物。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自觉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配合测温及登记,不扎堆、不聚集。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六、咨询电话
85606680
上午8:30-11:00
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