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父母在常州市区购房,取得房屋产权证,且父母一方和学生户籍迁入、并实际居住,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相对应的初中入学。
具有常州市区户籍、家庭已购买新建住宅房,但尚未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2020年12月31日前交付)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新建住宅房所在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实行学位使用周期管理的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其父母原则上应在初中招生报名一年前(7月1日)办理好二手房产权及父母一方和学生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学区内的每套住房,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