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2015年8月31日前(含)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施教区范围
1.本镇中片各村(九华居、郭李居、赵元村、马桥村、二甲村、洋港村、如海村);
2.主镇区范围内的各小区;
3.四圩社区划归主镇区范围内(宁通高速路北)的小区和村民小组。
三、报名时间
8月12日至8月14日
四、报名流程
1.家长在手机端网上报名申请。
2.招生平台对报名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
3.填报信息比对成功的,网上平台将反馈信息至家长;信息比对未通过的,学校工作人员将通知家长,或指导其完善相关信息。
4.学校将招生名册报市教育局复核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报名条件
(一)本地居民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产权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必须是居住房(不包括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和车库等)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必须是独立拥有。入学报名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购房并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时间截至当年8月31日。另请准备好监护人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
B.小产权房。拆迁安置房住户持拆迁安置合同、购置发票、一年以上水电费发票,申请子女就读。若拆迁安置部门交房滞后,可以凭拆迁合同、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提出申请,学校进行现场核查。小产权房首位住户持与开发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购置发票、一年以上水电费发票,申请子女就读。另请准备好监护人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
C.农村自建房。监护人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
上述房产持有人须为入学儿童的直系亲属(指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要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
(二)外来务工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单位务工。父母双方均在九华务工,且与在九华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的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与用工单位共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居住证或租住房协议一年以上、提供一年以上水电费发票。另准备好监护人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
B.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一年以上,且夫妻双方在九华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经营、具有稳定收入并依法纳税。居住证或租住房协议一年以上、提供一年以上水电费发票。另准备好监护人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
六、咨询电话
(一)九华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保老师:13914367051(九华居、四圩居)
李老师:13773616308(郭李居、赵元村、二甲村)
李老师:15862770189(马桥村、如海村、洋港村)
杨老师:13625235933(九华镇区各小区)
(二)九华镇教管中心咨询电话:
陶老师:13773837990
(三)教育局咨询电话:
0513-87623020、0513-87623021、0513-87623022
七、特别提醒
1.请诚信登记入学信息,须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会影响学生入学。
2.一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8月14日24时平台关闭,请在报名时间内准确填写信息。
3.招生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