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初中入学条件:
户籍情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
1.户籍在县城初中施教区之内。
2.外县(市、区)在县城初中施教区内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3.本县非县城初中施教区户籍,在县城小学毕业,县城有固定住房(房产证)或家长在县城经商务工,根据学校规模和招生能力协调安排入学(此条款执行至2021年招生结束)。
二、招生基本原则
1.免试就近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按施教区免试入学,确保适龄健康儿童入学率达到100%。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2.公开公平原则。通过多种途径宣传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公开招生入学的政策条件、手续程序、时间安排等信息,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3.规范有序原则。科学合理划定施教区,学校办学规模适度,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严格招生条件,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格执纪问责。
【拓展】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