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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通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8-10 07:13:51
The Beginning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精神,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教发〔2021〕6号)要求,结合市区教育发展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局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完善招生平台,强化信息比对审核功能;强化过程监管,明晰入学条件,科学设置招生流程,严格线上线下审核,全面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入学条件

  (一)以入学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确定就读学校。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以下并称“主城区”)有住房的,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入学儿童少年须与祖辈(至少一人)、父母(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主城区无房证明。

  3.居住公租房的无房户,入学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同在公租房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在主城区无房证明及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5.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6.提供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作为入学材料的,与相应行政区划内小学入学要求保持一致。

  7.主城区户籍居住私租房的无房户,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入学南通市启秀中学、南通田家炳中学(初中部)、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南通市学田中学具体要求

  1.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入学儿童少年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一致;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参照入学条件合法固定住所原则确认。

  2.实行学位管理制度。初中三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二孩或多胞胎除外)。

  3.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21年6月10日以前(含6月10日)。逾期统筹安排入学。

  (三)凡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条件的随迁子女,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具体材料要求:

  1.户口簿。

  2.经核签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法定监护人居住证(2020年7月1日前领取)。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连续缴费清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办事”进行查询打印,网址:https://www.nthrss.cn/ntmh/。

  5.《小学素质教育发展报告书》和毕业证书。

  (四)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五)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日程安排

  (一)小学招生时间

  紫琅湖实验学校在6月30日前发布小学部招生公告,明确报名时间,详细说明报名手续要求,并通报有关社区、居委会和幼儿园。

  (二)初中招生时间

  1.主城区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1)6月初,学生入学信息采集。

  (2)6月中下旬,开展线上、线下审核。

  (3)7月5日,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收《初中入学告知书》。

  (4)7月6日至7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在北城中学集中受理入学崇川区行政区划内初中学校,对入学告知书有疑义事项复核申请(请携带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等材料;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材料详见入学条件)。

  (5)7月8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在东方中学西区(原青少年活动中心)集中受理入学开发区、苏锡通园区行政区划内初中学校,对入学告知书有疑义事项复核申请(请携带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等材料;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材料详见入学条件)。

  (6)7月12日,小学毕业生持相关材料至初中学校报到入学。7月12日(含7月12日)后提交材料的,经审核后统筹安排。

  2.主城区外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1)主城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26日至28日登录招生平台进行网上信息填报。网址:http://xsbm.ntccjy.com/。

  (2)7月8日,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收《初中入学告知书》。

  (3)7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在北城中学集中受理入学崇川区行政区划内初中学校,对入学告知书有疑义事项复核申请(请携带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等材料;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材料详见入学条件)。

  (4)7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在东方中学西区(原青少年活动中心)集中受理入学开发区、苏锡通园区行政区划内初中学校,对入学告知书有疑义事项复核申请(请携带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等材料;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材料详见入学条件)。

  (5)7月12日,小学毕业生持相关材料至初中学校报到入学。7月12日(含7月12日)后提交材料的,经审核后统筹安排。

  四、施教区范围

  详见附件。

  五、相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局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基教处、市直教育处相关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助做好辖区内招生发布、信息采集、反馈沟通等工作。主城区各小学要建立工作专班,熟悉掌握招生平台及入学条件;要组织并指导家长进行入学信息填报;要做好入学材料初审与报送工作。各局直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和组织管理,建立招生工作组;要学习研究入学条件要求,熟知工作日程安排;要设立专门招生咨询电话,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及咨询解答。

  2.严格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全面落实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严格审核流程,实施入学生源清单制,规范学籍注册,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及时纠正和依法依纪查处各种违纪违规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严肃问责。

  3.营造良好氛围。统一局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是实施主城区初中一体化办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管理机制、提升主城区学校教育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路径。各区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宣传、解读、服务工作,共同营造招生工作良好氛围。

  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崇川区教育体育局:85797070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85924355

  苏锡通园区社管局:89196681

  创新区管理办公室:59000067

  市教育局:85098820;85215747;85098850

  【拓展】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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