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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汉兴小学2021年招生简章(沛县汉兴小学今年招收吗)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8-11 03: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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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沛县汉兴小学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沛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沛教[2021]48号)和《沛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沛教[2021]49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保证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结合我校施教区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新生招生办法公示如下:

  一、施教区

  沿河以北,沛公路以南,汉邦路以西,西至晓鸣寺行政村,西北接汉润小学施教区。

  二、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施教区房产或户籍的适龄儿童或符合入学条件的经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报名程序

  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引导家长有序错峰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1、线上报名:7月 1日----3日家长通过“阳光招生平台”或扫描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并确认。

  7月3日上午,本施教区内拆迁及外来经商务工等特殊情况线下报名及确认。

  2、领取报名号:7月1日-2日在沛县汉兴小学传达室,领取7月4日-7月6日线下审核的报名号。

  3、线下报名:

  第一阶段

  (1)、7月4日-7月6日凭报名号在沛县汉兴小学办理商品房线下报名及确认;

  (2)、7月8日办理其他情况学生家长到现场审核材料;补办未及时适龄入学的;

  (3)、7月10日,公布第一阶段新生录取名单。

  第二阶段

  (1)、7月12日办理第二阶段线下报名及确认;

  (2)、7月14日公布第二阶段新生录取名单。

  四、报名地点

  沛县汉兴小学

  五、报名材料

  1、家庭户口簿(含监护人身份证)。(学生的监护人与父母双方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监护人双方户口簿);

  2、监护人结婚证或离婚证(含协议或判决书);

  3、学生出生证;

  4、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交易发票、契税发票)和纸质“沛县不动产查询信息”表(通过微信搜索关注“沛县不动产官微”注册后查询打印);

  5、户籍在城区,房屋拆迁安置的,需提供监护人拆迁协议或上房通知书;

  6、父母在沛县城区经商的,还需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协议、暂住证等;

  7、外来务工人员还需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暂住证等。

  注:涉及到经商、务工满一年的证件,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

  六、特别说明

  1、学生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学生监护人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2、学生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按监护人实际居住地确定施教区。

  3、学生监护人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所在地确定施教区。

  4、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异地安置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安置地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拆迁安置协议,确定入学。

  5、学生监护人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全额交易发票、契税发票,按房产所在地确定施教区。

  6、学生父母离异的,按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7、户籍在城区,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房产地确定施教区。

  8、户籍在城区,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货币补偿、确未购房的,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确定施教区。

  9、户籍在城区,监护人无房产,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确定施教区。

  10、其他特殊情况、高层次人才及相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的按照《沛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沛教[2021]49号)文件执行。

  七、学生转学

  暑后二到六年级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与新生招生条件一致),家长于7月19日-20日,携带相关材料及一张二寸照片到沛县汉兴小学报名、审查资格。

  八、友情提醒

  家长须服从学校安排,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序排队,在校门口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体温低于37.3℃,同时提供彭城绿码、行程码者,方可进校。审验材料时也需佩戴口罩保持1米安全距离。

  1、家长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名和线下审核确认。

  2、线上报名时,家长必须认真、完整填报,并进行信息核对、确认,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名平台将对接大数据进行核验,凡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填报人承担。

  3、家长线上报名有较为充足的时间,填报报名志愿等信息时一定要仔细认真,每个步骤要检查无误后再进入下一环节,在线下确认之前可以修改。当学校组织家长线下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后,不能修改。

  4、按照招生录取时序,所有学生被录取后不得再选报其他学校,所以一定要慎重考虑;不按时间节点完成报名的责任自负。

  5、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不受限制。

  6、学校本着“阳光招生”、“透明招生”、“规范招生”原则,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办理入学业务

  7、学生家长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因提供虚假证件材料致使学生无法入学的,责任自负!学校将提醒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招生咨询电话:051667557296

  监督举报电话:051667557238 051667557287

  沛县汉兴小学

  2021年6月21日

THE END

TAG:沛县  监护人  户籍  学生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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