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机关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简章
根据新沂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精神,结合园所实际,新沂市机关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
1.机关园本部:招收小班新生120名。(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2.高新区分部:招收小班新生120名。(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二、服务区范围
1.机关园本部:北起铁路、南至新戴河、东起沭河、西至臧圩河。
2.高新区分部:沭河以东,黄墩河以西,沭河、黄墩河南交汇处以北,香山河—龙山路向西延伸至沭河岸以南。
三、招生方式、时间、地点
1.网上报名2021年8月16—19日开通网上报名程序。手机扫描报名二维码登录,登录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认真核对后并提交,网上信息匹配成功,提示报名通过,无须到园内现场审核(预留电话一定要准确无误,方便联系)。每位幼儿只能选报城区1所公办幼儿园,不能兼报两所及以上,所有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2.现场审核
(1)幼儿符合报名条件,网上报名提交没有通过者,请家长携带有效证件按照网上报名要求的时间段于2021年8月20日到机关幼儿园高新区分部进行现场审核(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所需材料幼儿出生证明、幼儿户口本、幼儿父母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拆迁协议、发票及网上备案证明),以上材料皆为原件。 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要求,幼儿家长要出示新冠疫苗接种有效证明,有禁忌症无法接种者需出具相关证明(开具证明到新沂市人民医院或新沂市中医(铁路)医院,开具后再到接种点确认盖章方为有效)。
3.材料审核说明
(1)幼儿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三者保持一致且在服务区内的,属于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区业主子女。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第(1)条要求:
★父母户籍不在一起的情况。幼儿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但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证确定所属服务区的幼儿园。
★幼儿父母无房的情况。幼儿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幼儿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证确定所属服务区的幼儿园。
★父母离异适龄幼儿的情况。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户籍确定所属服务区的幼儿园。
4.特殊情况说明
(1)如果符合服务区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将进行电脑派位。
(2)如果符合服务区条件,未在招生时间内完成报名,不予补录。
四、招生结果
1.8月23日9:00-3:00在幼儿园(本部、分部)门前公示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名单,请所有报名家长及时前往核对信息(如有误,现场修改),确定无误后封盘。
2.电脑派位时间:初定8月25号上午9:00(地点待定)。15:00分别到幼儿园(本部、分部)门前查看派位结果,告知报名相关事宜。
五、友情提醒
1.监护人对提供的证件号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幼儿园接受群众举报,有权拒收幼儿入园并提请相关部门查处。
2.入园请遵循疫情防控要求:由接种过疫苗的一位监护人携相关资料入园,并出示当日“彭城码”或“苏康码”,接受测温,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排队,并保持1米距离。
3.幼儿父母对提供的证件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幼儿园有权拒收。
4.此招生公告仅限于2021年度,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在幼儿园。
5.咨询电话:0516-68801505(工作日8:00—17:00)
欢迎您加入新沂市机关幼儿园大家庭!
新沂市机关幼儿园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