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规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杭州市教育局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议精神,现就2020年下半年萧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萧山区户籍、持有萧山区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的公安局萧山分局签发的居住证)、在萧山区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部队驻地在萧山区的现役军人,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萧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我局依据法定职权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审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申请材料,报杭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我区办理教师资格证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网上申报
10月13日~26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及本《通告》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请务必详细准确,许可决定书、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邮费由认定机构出资,确认点选择为萧山区教育局)。
申请人网报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粘贴的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如出现报错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第二阶段:体检
11月2日~5日(上午7:30~9:00)申请人自主前往指定的武警浙江省总队杭州医院(地铁1号线江陵路站),随带体检表格(请按资格认定类型下载对应的体检表),空腹参加体检。医院护士会电话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参加复检,所有体检表由我局工作人员集中取回。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规定执行。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体检表》见本《通告》附件1至附件4,要求打印在同一页A4纸上,粘贴与网报上传相一致的一寸照片,填写好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五项内容,其它栏目空白。
申请人须将一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报上传相一致),装入信封写上“资格类型+姓名+网报号”,于体检当天投入吧台信箱。
参加武警浙江省总队杭州医院体检的人员分资格类型分时间前往办理。
时间 | 申请人员 |
11月2日 |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人员(已婚需妇检) |
11月3日 |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证人员 |
11月4日 | 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证人员 |
11月5日 | 申请高职中教师资格证人员 |
第三阶段:电子材料提交与审核
10月13日~11月17日,电子材料提交。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须将未通过的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夹名称为“资格类型+姓名+手机号码”,发送给QQ群群主,电子材料清单详见附件5。
申请人加入QQ群(幼儿园574046967、小学519907741、初中334307842、高职中718385441),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
第四阶段:受理认定
本机关审核材料,11月25日明确受理意见,做出认定决定。
第五阶段:快递送达
经认定的教师资格证及许可决定书,本机关将于11月30日前通过EMS邮政快递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同时,在网站(网址http://www.xiaoshan.gov.cn/jyj/)公开教师资格证认定结果。
三、注意事项
1. 申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可自主选择确认点,选择确认点在萧山的,材料受理方法同上,电子材料提交截止到11月1日,受理日为11月18日。申请人材料审查通过后由萧山区教育局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12月10日左右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公示、公告。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
2. 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相关事宜可电话咨询。
3. 萧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郑老师(82899605)、傅老师(82736992);邮寄地址:萧山区北干街道市心中路1069号行政服务中心321室(傅老师收);QQ咨询群:幼儿园574046967、小学519907741、初中334307842、高职中718385441。
4. 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同一人不能申请同一层次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已有教师资格证书并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者,按现有条件重新申请认定。
5.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所提交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对提交虚假信息及申报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6. 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87917210。地址: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8楼。
附件:附件1.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萧山).docx
附件2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萧山小学).docx
附件3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萧山初中).docx
附件4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萧山高中).docx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