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批户籍生类别及现场信息核验所需携带的材料
第一类: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的,到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如父母户籍不在一个户口本的,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类:父母城区无房产,学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城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的,到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
第三类:学区范围内的原农业户口学龄儿童无房户,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第四类:城中村改造拆迁户按(临教教〔2017〕24号)文件执行,如学龄儿童到原居住地申请入学,到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时提供户口簿、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如到新购产权房(安置房)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时提供户口簿、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
第五类:锦城、锦北户籍,但父母独立产权房实际座落在锦南、玲珑街道行政区域内的,如意向报名晨曦小学西校区的,则为一表生,到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时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不动产权证原件。如父母户籍不在一个户口本的,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第二批户籍生类别及现场信息核验所需携带的材料
第一类: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父母有城区房产但房产不在该学校学区)的,到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
第二类:学龄儿童和父母具有锦城、锦北原非农业户籍,但在城区确无住房的,到户口登记地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类:锦城、锦北户口,父母独立产权房在锦城、锦北街道行政区域内,但不在同一学校学区,如到户口登记地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如到父母房产所在地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
不动产权证办出截止日期:2020年5月31日。超过截止日期的,到下学年安排入学。2018年起,同一套产权房三年内只能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办理时间在本办法实施之前的除外,即:2018年5月10日之前)。2021年起,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办出截止日期调整为当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