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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杭州下城小学招生对象(杭州下城区小学招生2014计划)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09 03:08:32
The Beginning

  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或往年经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本区户籍儿童少年、持有本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并与实际居住地相符合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如下: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查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本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本区的儿童少年;

  2.驻杭部队(驻地在本区范围)军人子女;

  3.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区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4.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本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本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本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5.在本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外国籍儿童少年。

THE END

TAG:子女  人才  军人  高层次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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