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安江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公正、公平、公开地做好招生工作,根据建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建教基教〔2020〕11号),结合新安江街道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新安江街道幼儿园招生计划。
序号 | 幼儿园(园区) | 计划招生学生数(人) | 各园招生咨询电话 |
1 | 机关幼儿园 | 108 | 64729216 |
2 | 机关幼儿园城西园区 | 46 | |
3 | 实验幼儿园 | 196 | 64789993 |
4 | 新安江中心幼儿园玉兰园区 | 56 | 64722750 64789630 |
5 | 新安江中心幼儿园清江园区 | 56 | |
6 | 新安江中心幼儿园程周坞园区 | 84 | |
7 | 新安江中心幼儿园岭后园区 | 25 | |
8 | 明珠幼儿园 | 112 | 58317002;58317003 |
9 | 明珠幼儿园田坞园区 | 56 | |
10 | 月亮湾幼儿园 | 56 | 64596970 |
11 | 白沙幼儿园 | 112 | 64195380 |
12 | 白沙幼儿园李家坞园区 | 28 | |
13 | 诺亚舟幼儿园 | 168 | 64733668 |
14 | 大地艺术幼托园 | 100 | 15394296885 |
15 | 新安江幼儿园 | 50 | 64732119 |
16 | 新安江第一幼儿园 | 75 | 64723165 |
17 | 新星幼儿园 | 75 | 64782850 |
18 | 金山湾艺术幼托园 | 20 | 13968123201 |
19 | 桥南幼儿园 | 50 | 64701721;13738158983 |
20 | 江南幼儿园 | 50 | 64701776;13989479862 |
21 | 启萌幼托园 | 50 | 13588369662 |
招生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1:30;下午2:00-5:00 |
二、学区划分
2020年新安江街道幼儿园招生学区和招生范围。
新安江街道公办幼儿园招生学区和保育费收费标准 | |||||||
序号 | 办园性质 | 幼儿园 | 学区 | 保育费收费标准(月/元) | |||
1 | 公办 | 机关幼儿园 | 机关幼儿园 | 府西社区 | 350 | ||
城西园区 | 沧滩社区 | 350 | |||||
2 | 公办 | 实验幼儿园 | 溪头社区 | 350 | |||
3 | 公办 | 新安江中心幼儿园 | 清江园区 | 新安社区 | 350 | ||
玉兰园区 | 新安社区 | 350 | |||||
程周坞园区 | 健安社区 | 350 | |||||
岭后园区 | 岭后社区 | 350 | |||||
4 | 公办 | 明珠幼儿园 | 明珠幼儿园 | 明珠社区 | 350 | ||
田坞园区 | 明珠社区 | 350 | |||||
5 | 公办 | 白沙幼儿园 | 白沙幼儿园 | 白沙社区、桥南新村、新蓬村、黄泥墩村、丰产村、江村埠村、 江南雅苑等 | 350 | ||
李家坞园区 | 350 | ||||||
6 | 公办 | 月亮湾幼儿园 | 叶家社区、梅坪村等 | 350 | |||
新安江街道集体、民办幼儿园招生范围和保育费收费标准 | |||||||
序号 | 办园性质 | 幼儿园 | 范围 | 保育费收费标准(月/元) | |||
1 | 集体 | 新安江第一幼儿园 | 先罗桐社区 后新安江街道 | 560 | |||
2 | 集体 | 新安江幼儿园 | 先府东社区 后新安江街道 | 560 | |||
3 | 普惠性民办园 | 大地艺术幼托园 | 先府东社区、健安社区 后新安江街道 | 560 | |||
4 | 普惠性民办园 | 桥南幼儿园 | 先白沙社区 后新安江街道 | 560 | |||
5 | 普惠性民办园 | 江南幼儿园 | 先白沙社区 后新安江街道 | 560 | |||
6 | 普惠性民办园 | 诺亚舟幼儿园 | 先明珠社区 后新安江街道 | 560 | |||
7 | 非普惠性民办园 | 新星幼儿园 | 先罗桐社区 后新安江街道 | 1000 | |||
8 | 非普惠性民办园 | 启萌幼托园 | 先溪头社区 后新安江街道 | 1400 | |||
9 | 非普惠性民办园 | 金山湾艺术幼托园 | 先健安社区 后新安江街道 | 1430 | |||
备注:幼儿园收费标准依据《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建价费〔2018〕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建教基财〔2020〕2号文件。代管费每学期100元,伙食费每天10元,各园保育费如上图所示。 |
三、招生对象
年龄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生源分类
按新生户籍和父母(监护人)的独立住宅房产(100%产权,不含商住及其他用途的房产,下同)、《浙江省居住证》(指由公安部门签发的新安江街道范围内有效IC卡式居住证,下同)等情况分为A、B、C、D类生源。户籍、不动产权证、《浙江省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取得时间须为2020年5月31日及之前。
A类生源:新生户籍、父母(监护人)房产均在幼儿园学区范围内。
B类生源:新生户籍在幼儿园学区范围内,父母(监护人)在幼儿园学区范围内无房产。
C类生源:新生户籍不在幼儿园学区内,父母(监护人)房产、《浙江省居住证》登记地址在幼儿园学区范围内。
D类生源:新生户籍、父母(监护人)房产均不在幼儿园学区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一方有幼儿园学区范围内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截至2020年5月31日前须满一年以上(含本数)且无中断,或幼儿园学区范围内营业执照,截至2020年5月31日前须满一年以上(含本数)且无中断。
五、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6月10日-16日(每日9:00~21:00)。
2.报名方法
家长在报名时间内可以使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方式一:使用手机直接扫描二维码登录,进行注册报名。
方式二:使用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将位置定位在“杭州市-建德市”,搜索“幼儿园”,找到“建德市丨幼儿园儿童入园”,点击“在线办理”进行注册报名(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
方式三:手机下载“浙里办”APP,登陆个人用户后,将位置定位到“建德市”,搜索“幼儿园”,找到“建德市丨幼儿园儿童入园”,点击“在线办理”进行注册报名。
特别说明:若同时符合2所及以上幼儿园或园区生源类别条件的新生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或园区报名。
(二)现场信息核验时间及方法
1.时间和地点
街道 | 生源类别 | 时间 | 地点 |
新安江街道 | A、B、C类 | AB类 7月4日8:30—16:00 C类 7月5日8:30—16:00 | 各报名幼儿园 |
D类 | 7月11日 8:30—16:00 | 新安江三中 (明镜路99号) |
特别说明:逾期未到现场信息核验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2.携带相关材料:
A类:①新生户籍簿;②新生父母(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或拆迁安置协议;
B类:①新生户籍簿;
C类:①新生户籍簿;②父母身份证;③新生父母(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或《浙江省居住证》。
2.所有报名D类新生家长统一进行现场核验,携带材料如下:
①新生户籍簿;②父母身份证;③新生父母(监护人)一方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营业执照。
关于提供房产材料具体说明:
1.父母(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已办好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原件。
2.父母(监护人)当前住房属拆迁房、安置房等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并提供2020年5月当月的家庭电费、水费支出清单各1份,电费、水费清单户主须为新生父母(监护人)。
3.父母(监护人)已经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交易,下同)房产,但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属一次性付款购买的,提供购房合同、银行缴款记录单、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属按揭贷款购买的,提供购房合同、按揭贷款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银行按揭还款记录清单。
(三)其他情况报名办法
1.适龄特殊儿童入学。各幼儿园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儿童提供随班就读机会。
2.对符合国家、省市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本校实际工作一年以上且仍在本校工作的在职教工子女、援疆援藏干部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登录系统网络报名后,还须在6月17日前将相关信息材料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市教育局提请相关部门审核后,依据上级及本市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园。
六、录取及调配办法
(一)录取办法
按相关部门核查比对后的信息,根据招生计划按ABCD生源排序录取;幼儿园在同一社区有2个及以上园区的,以园为单元组织录取,参考家长志愿,依据排序原则确定录取园区。
类别 | 批次 | 具体说明 | 排序原则 |
A类 | 新生户籍、父母(监护人)房产或拆迁安置房均在幼儿园学区范围内 | 先按新生本人落户时间排序,若入户时间一致,则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契证)或拆迁安置协议时间排序 | |
B类 | 按新生户籍地址,父母(监护人)幼儿园学区范围内无房产 | 按新生本人落户时间排序 | |
C类 | 第 一 批 | 父母(监护人)幼儿园学区范围内的拥有房产或拆迁安置房 | 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时间或拆迁协议签订时间排序 |
第 二 批 | 父母(监护人)幼儿园学区范围内的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交易)购房合同 | 按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交易)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排序 | |
第 三 批 | 父母(监护人)持有幼儿园学区范围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 按《浙江省居住证》签发日期排序 | |
D类 | 根据各幼儿园ABC类录取后余额情况进行调配 | 按父母(监护人)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父母亲均缴纳的以缴纳时间长的一方为准)或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排序 |
(二)调配办法
1.调配原则:按照“家长自愿、志愿优先、协同配合”的原则进行调配。
2.调配办法
各类别(批次)超计划生源由市教育局统一汇总,并按照A→B→C类生源类别、批次、时间排序,根据排序位次,参照家长志愿在本街道或就近街道尚有招生余额的幼儿园统筹安排入园。其中洋安幼儿园在完成本学区ABC类生源录取后,如有余额先接纳新安江街道调配的ABC类生源,后安排洋溪街道D类生源。
A、B类涉及调配的生源,如公办幼儿园余额调配已满或不愿意到被安排的公办或民办幼儿园就读,新生父母(监护人)可自行选择有余额的其他幼儿园就读。C、D类涉及调配的生源如不愿意到被安排的幼儿园就读,新生父母(监护人)可自行选择有余额的幼儿园就读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3.录取通知
按相关部门核查对比后的信息确定录取结果后由各幼儿园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各幼儿园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为7月25日左右。
(三)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现场核验的,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确因特殊原因未报名且符合学区招生条件的学生,如本学区招生学额已满,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本细则解释权归建德市教育局。
招生咨询电话:0571-64721043
招生投诉电话:
市教育局督导科0571-64734757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0571-64722111
2020年新安江街道公办(集体)幼儿园学区划分和民办幼儿园园区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