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和现场确认地址
咨询时间 9:00-12:00 14:00-16:00(双休日除外)
注意事项:
上城区户籍儿童:
家长凭幼儿身份证号码及姓名(不带幼儿)前往报名服务区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现场确认时,家长需提供户籍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集体户另需提供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非上城区户籍儿童:
符合入园条件的非上城区户籍儿童家长凭幼儿身份证号码及姓名(不带幼儿)到居住地对应报名服务区现场确认。
家长携带相关证件要求:
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1.符合上城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的居住证。暂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2020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由上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上城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上城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
3.驻上城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家长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上城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应的《人才居住证》原件。
6.在上城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