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附属龙港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通告
一、报名对象与要求
01、年龄条件
小班: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且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
中班: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且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
大班: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且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
02、收费标准
保教费按照龙港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伙食费据实核算。
03、招生登记
采取线上登记:即日起进行网上预约登记。
2021年秋季招生情况登记表入口》》https://www.wjx.cn/vm/eOE2HZX.aspx
时间截至2021年5月31日24:00。
特别说明:4月12日推送的图文提交报名的家长无须重复提交报名。
报名须知
温州大学附属龙港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视报名登记情况按批次顺序录取,拟录取对象名单将在温州大学附属龙港幼儿园进行公示。
第一批次:持有龙港市新城区不动产证居民的子女。(指住宅产权,不包含车库、商铺、辅助用房、店面;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2021年5月31日之后登记的不动产权证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下同。)
第二批次:招收第一批次适龄幼儿后,尚有空缺名额的,可启动第二批次八类优待对象的子女。
第三批次:录取第一批和第二批适龄幼儿后尚有空缺名额的,可录取本园附近持有不动产证居民的子女。
注:本次招生服务范围仅限2021年度。
附件:温州大学附属龙港幼儿园招生八类优待对象
①驻扎在龙港市范围内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
②龙港市范围内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
③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
④龙港市范围内浙江省绿叶奖、温州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龙港市(含原苍南县)及以上政府部门授予龙港市范围内的劳动模范子女;
⑤龙港市范围内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及受温州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护人员的子女;
⑥龙港市范围内市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市政府学科带头人及相关专业骨干子女(本类对象含最新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所列的全职在龙工作的温州市ABCDE类人才、原苍南县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原苍南县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
⑦在龙港市公民办学校任教的温州市第三层次(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龙港市第二层次(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及以上的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子女;
⑧龙港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