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报考条件及获得证书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 获得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科目的考试;
●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3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成绩合格证明)。
●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