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0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兰溪市民办学校在兰溪市范围内招生,以及符合兰溪市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政策的学生。
二是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民办学校录取与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同步开展。
三是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即电脑派位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一次性全部录取。
四是选报民办学校(含补招报名)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同类情况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只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学生之后录取。
五是除体育、艺术专门学校外,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不再招收特长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