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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金华市金东区中小学招生报名对象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0 13:08:32
The Beginning

  1.小学招生对象:金东区户籍和符合招生条件的金东区域内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包括残疾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体育局核准。

  2.初中招生对象:2021年小学毕业的具有金东区户籍和符合招生条件的金东区域内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公办学校录取批次

  申请在金东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按下列顺序逐批录取,招满为止。

  1.有房有户。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完全产权住房一致的原则确定学区(房户截止时间均到2021年4月30日止)。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出生户籍登记随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按户口所在地确定学区。集体户或户籍中途挂靠的除外。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住房,但户籍未迁入的,按房产登记时间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4.集体户、投靠户和挂靠户。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集体户或迁移投靠到直系亲属名下及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的,且在市区范围无私有住房。

  5.无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金华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参加市区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

  6.从2021年1月1日起新购买的私有住房,三年内只接受一户家庭适龄子女入学报名。

THE END

TAG:监护人  户籍  父母  集体户  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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