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批次
今年海宁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共分三个批次。
1.提前批
海宁市高级中学名额分配定向招生384名;海宁市第一中学、海宁市第二高级中学名额分配定向招生各90名学生。
2.第一批
海宁市高级中学256名,海宁市第一中学630名,海宁市第二高级中学180名。各校招生计划均含特长生和特招生。
若上述学校在名额分配定向招生阶段招生计划人数未录满的,则相应空余学位自动转到该批次统一线上录取。
3.第二批
海宁市紫微高级中学540名,海宁中学360名,海宁市南苑中学270名,宏达高级中学540名(其中在本市招生270名)。各校招生计划均含特长生和特招生。
二、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是在达到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学生的志愿、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为方便考生填报普高志愿,将公布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各分数段的人数情况。对总分并列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合计成绩进行排名,成绩高者列前;如再并列,则先后依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的次序分别进行排名,成绩高者列前。公布成绩时,将向考生本人公布其在并列人数中的名次。录取中,如出现因总分并列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考生名次进行录取。
3.特长生(含特招生,下同)。各相关普通高中继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招生学校将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经同意后公布并实施。海宁中学美术特色班继续实行“三位一体”招生。特长生由招生学校负责专业测试,并在高中填报志愿录取前,向中招办上报拟录取或入围的特长生名单。中招办将根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的招生办法择优录取。被录取的特长生要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并有义务代表学校参加相关竞赛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