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要求是什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辖区内课后服务工作,抓紧出台课后服务总体方案及配套政策,做到“一县一案”;要明确各部门职责,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二)强化阵地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强化主阵地意识,充分利用自身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要制定“一校一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工作。要认真落实课内要求,健全教学管理规程,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高学生在校学习效率;要加强作业管理和指导,通过对作业来源、质量、布置、批改、反馈、讲评、辅导等各环节的统筹管理,确保作业总量不超标、作业结构更合理,作业效果有保障。根据学校和学段的实际,适当考虑作业的层次性、选择性,并有适量的个性化、校本化作业,提倡作业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做到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至少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加强课后服务过程管理,开展课后作业等专项监测和反馈视导活动,探索构建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的课后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不定期开展各类群体满意度调查,持续改进服务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三)加强规范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学校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等事项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各学校要按照“七个严禁”的要求,严格托管纪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查处公办学校教师的校外有偿补课行为,对查实的违规教师要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和解除聘任关系。
(四)强化督促检查,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强化督查指导。各地各校要向全体教师、学生、家长广泛深入宣传“双减”政策和开展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要及时总结课后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最佳实践的宣传推广。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全社会更好地理解支持课后服务工作,进一步确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
本实施方案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台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行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小学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如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方案执行;课后服务若有上级新政策规定的,按新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