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户一致适龄儿童报名所需资料: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为住宅);
(3)《小学生综合评价手册》和从全国中小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籍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所需资料:
(1)户口证明:父母双方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证:提供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入学当年5月31日之前在我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须跟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3)住房证明:随迁子女家庭在我区居住的住房证明。已办理产权登记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管部门开具父母双方以及孩子的《无房证明》(不用自己去开具,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查询)。
(4)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提供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5)《小学生综合评价手册》和从全国中小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籍卡。
户籍在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并在高新区购房居住的人群,报名所需资料: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3)《小学生综合评价手册》和从全国中小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籍卡
主城区(非高新区)户籍无房家庭在我区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的,还需提供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及孩子的无房证明(不用自己去开具,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房产管理部门统一核查)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小升初报名所需材料除将《儿童预防接种卡》替换为《小学生综合评价手册》和从全国中小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籍卡外,其他资料参照小学同类条件执行。
小升初跨县域转学学生还需提供《石家庄市小升初跨县域转学证明表》。以上证明材料除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外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符合招生政策且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除符合房户一致条件的,其余均由区社会发展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