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网上申请毕业时须先注册考籍档案,确认信息获取初始登录密码。
未注册考籍档案的考生,须在理论课程报考、免考及毕业申请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到报考点现场办理。
一、考生办理毕业各阶段时间要求
1.现场注册(获取初始密码)时间:上半年7月1日至6日(9:00-11:30,14:00-17:00),下半年11月20日至11月25日(9:00--11:30,14:00--17:00)。
2.网上申请时间:上半年7月1日至6日(8:00--22:00),下半年11月20日至11月25日(8:00--22:00)。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间:上半年7月1日至6日(9:00--11:30,14:00--17:00)和7月7日(9:00--11:30),下半年11月20日至11月25日(9:00--11:30,14:00--17:00)和11月26日(9:00--11:30)。
4.毕业电子信息比对结果公布时间:上半年7月12日17:00,下半年12月1日17:00。
5.毕业电子信息比对结果复议:考生向市自考办提起申请。
6.省自考办审批时间:上半年7月下旬、8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中旬、下旬。
7.审批结果公布时间(考生应及时查询):上半年8月15日17:00,下半年次年1月6日17:00。
8.毕业结果复核时间:毕业审定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二、考生必须本人办理网上申请、现场确认提交材料等毕业手续
因委托他人代办造成未能通过毕业审批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信息修改
考生信息修改须在理论课程报考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信息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申请毕业期间不再受理考生信息修改申请。
邢台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地 址:邢台市钢铁北路555号
联系电话:0319-2235880
四、“前置学历”认定
1.考生使用“前置学历”申请本科层次专业毕业时,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上信息系统”自动提取考生已注册考籍档案中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证号”,将其发送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点击进入)进行认定。
2.“前置学历”未通过认定的,申请本科层次专业毕业时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
五、考生现场受理
网上申请成功后,考生本人持相应材料,前往所选报考点现场确认信息。逾期不予受理。
因委托他人代办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未进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考生未进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六、查询审批结果
考生应及时查询毕业电子信息比对结果、审批结果。如对结果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毕业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