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授课的通知
各县区:根据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授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时间安排从12月1日起,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健部门等组织验收合格后,有序恢复线下培训活动,资质不全的要坚决关停取缔,资质齐全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时间限周一至周五,每天学科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科类培训。
二、落实防控措施各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做好人员管理、健康监测、物资储备和消杀通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落实“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好自我防护。
三、规范培训行为 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央“双减”文件要求,做到诚实守信,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培训行为。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中明确培训内容、收费标准、退费条款;严格执行广告宣传规定,不得违规宣传,不得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不得招生及收费。
四、强化督导检查 各县区要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设立举报电话,加大督查力度,组织明察暗访,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督导检查,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动态指导培训机构调整防控措施,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暂停线下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的监管,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中央双减文件要求,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准复课。
附件:洛阳市校外培训机构投诉电话
2021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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