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盛世红苗幼儿园2022年新生招生公告
一、办园性质
江汉区盛世红苗幼儿园是盛世江城小区配建园所,为江汉区教育局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是武汉市示范性幼儿园。
二、招生计划
小班:120名幼儿
三、招生范围和对象
1.招生范围:盛世江城小区业主子女
2.招生对象:小班幼儿年龄必须满3周岁,即2018.9.1—2019.8.31之间出生(以户口原件为准),身体健康,心智正常、能独立正常参加幼儿园的集体活动。
四、招生流程
01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
02家长网上报名
03幼儿园审核资料
04电脑派位
05公布录取名单
06发放录取通知单
五、报名条件
遵循人户一致优先原则。报名者须提供盛世江城小区房产证,幼儿与父母同户同住,房产证为幼儿父母完全持有,户口为武汉市江汉区盛世江城小区户籍。
六、录取办法
1、招录方式:电脑派位
2、落实学前教育优待政策。优先满足盛世江城小区内符合招录年龄和“人户一致”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军人子女和2020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入园需求,无需参加电脑派位,直接在招生计划中录取。
七、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登记
2022年6月20日9:00——2022年6月26日17:00期间,家长扫描招生报名登记二维码:点击进入
重要提示
(1)家长请在报名登记时间内扫描二维码登录招生报名平台提交报名资料,2022年招生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收除此以外任何形式的报名登记。
(2)报名资料提交时请家长如实填写和上传家庭及幼儿的基本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招生资料提交成功后请家长及时记录并保存报名序号,此报名序号将代表报名幼儿进行学位电脑派位。
(二)网络报名需准备的资料
(1)幼儿户口本、幼儿出生证、幼儿父母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发票、父母双方最新时间内的房查编号及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证件。
(2)参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需提供:工作证、由医院办公室盖章出具的并经所在区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的参与一线抗疫证明材料(材料需注明该人员参与2020年抗疫时的具体工作事项)、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上级划拨给医护个人的抗疫津贴银行盖章流水单。
(3)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需提供“教育优待工作”文件精神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告。
(4)享受学前教育优待政策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组织部门办公电话,便于幼儿园和公证机关进行信息核实。
(三)资料审核
(1)资料审核:2022年6月27日——7月3日,幼儿园核查家长网上提交的相关资料。
(2)网上提交资料需复核的家长接到邮件或电话通知后,按通知时间要求逐个来园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幼儿出生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审核,未按时到园现场提交核验资料视为资料审核不合格,取消该名幼儿电脑派位资格。
(3)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和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接幼儿园通知后将网上提交资料原件用文件袋装好交幼儿园和公证处审核。经幼儿园审核通过、公证处公证后的名单将面向社会公示。
(4)经审核报名材料不齐全者视为不符合条件,取消电脑派位资格。对填报信息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电脑派位资格。
八、电脑派位
1、电脑派位时间
2022年7月8日上午
2、电脑派位参与人员
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派出所所长及管段民警、人大代表、家长代表(随机抽取)、小区物业代表、幼儿园园长、武汉市中星公证处公证员、电脑派位公司操作员。
3、电脑派位学位数
(1)经审核后符合《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政联【2014】1号)、《关于做好全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武消【2019】9号)文件中享受学前教育优待政策的业主子女直接获得小班学位,120个学位中剩余学位数的录取名单则通过电脑派位产生。
(2)对第一次电脑派位中未录取的小班报名幼儿,电脑将再次进行派位,预录2023年中班插班幼儿20名、2024年大班插班幼儿20名。
4、温馨提示
(1)由于疫情防控要求,除随机抽取的家长代表,其余报名幼儿家长无需到电脑派位现场。电脑派位结果将及时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家长注意查看。
(2)参加现场电脑派位的所有人员须戴口罩,提供健康码绿码、行程码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进行体温测量、洗手消毒、入园登记,方可入园参加电脑派位。
(3)符合入园条件的双(多)胞胎幼儿,以捆绑报名方式参加电脑派位,捆绑后的双(多)胞胎以一个号位参加电脑派位。根据电脑派位结果,若录取,则按照实际捆绑人数安排学位;若未录取,则同时都不录取。
九、发放录取通知书
发放时间:7月12日上午
发放形式:电子邮件(邮箱为家长报名时提交的预留邮箱号)
十、收费标准及咨询电话
项目 | 费用 | 备注 |
保教费 | 500元/月 | 按照武汉市示范园标准收费 |
伙食费 | 20元/天 | 含早餐、午餐、午点(餐费按学期收取,按天结算,多退少补) |
咨询电话:8581214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