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美术学专业
(一)专业介绍
培养掌握绘画(包含中国画、油画、水彩画等)、美术史论、美术教育的基础知识、技能与基础理论,具有创新意识,具备美术创作和实践能力、艺术鉴赏和品评能力、当代美术教育观念、美术教育教学和教科研能力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拟面向湖北、天津、河北、山西、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福建、广东等省份招收60人左右。各招生省份的批次、计划数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报名条件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2022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测试, 成绩合格。
(四)录取办法
1.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级专业统一测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平行志愿特征分高优先。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2.对于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或科类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统一排序的方式。
二、设计学类
(一)专业介绍
1.环境设计
培养掌握环境设计(包含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展示设计、建筑规划设计等)的基础理论及设计实践知识,具有较强实际应用能力。能从事建筑、城市规划、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展示设计等领域工作;并能担任专业设计、教学与研究工作需要的德才兼备的高技艺、高水平的专业人才。
2.视觉传达设计
利用综合性高校多学科的优势,培养创意思维独特,设计技艺卓越的高水平平面设计领域创新研究、应用人才。以知识创新、前瞻未来为高等艺术设计教育的使命,重视学生对学习方法的掌握与综合能力的培养,以思维创新与跨专业交叉融合为专业特点,并以特定的文化性主题作为切入点,培养学生宽广的当代视域和国际化视野,可持续发展的专业潜质。
3.数字媒体艺术
以艺术、文化、媒介与科技跨界融合的新媒体艺术专业人才培养理念与模式,培养学生数字媒体艺术(包含影像、交互、动漫、游戏等)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设计实践能力,使学生掌握新媒体艺术中基本的艺术审美能力、鉴赏能力和设计实践技能,具备多种跨媒介艺术形式的创作思维与创作方法,具有独特的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的创新视角和独立的艺术见解,锤炼学生在数字影像、网络媒体、交互设计、装置艺术、电子艺术、数字电影、数字媒体艺术景观、动画、插画、游戏、数字视效与数字创意产业等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并拓展学生在虚拟现实(VirtualReality,VR)、增强现实(AugmentedReality,AR)、混合现实(Mixed Reality,MR)、三维投影艺术(3D Mapping)、人工智能艺术(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等前沿数字艺术新视野。
4.产品设计
培养具有现代设计意识、国际化视野、较强设计创新思维以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在熟练掌握工业设计基本理论与方法、设计思维与创新、图形与视觉表现、产品造型、计算机辅助设计等知识技能的同时,注重和实践接轨,与市场需求相结合。能从事工业产品设计及研发的高层次应用型设计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拟面向湖北、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等省份招收270人左右。各招生省份的批次、计划数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报名条件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2022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测试, 成绩合格。
(四)录取办法
1.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级专业统一测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平行志愿特征分高优先。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2.对于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或科类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统一排序的方式。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拟面向湖北、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山东、河南、贵州、四川等省份招收70人左右。各招生省份的批次、计划数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报名条件
凡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要求,且不低于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参考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等)的80%;须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测试,成绩合格。
(三)录取办法
1.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学校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级专业统一测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平行志愿特征分高优先。
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2.对于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或科类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统一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