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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幼升小二手房前房主学位用了怎么办?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5 20:55:57
The Beginning

  东湖高新区幼升小二手房前房主学位用了,怎么办?

  答:东湖高新区自2017年9月1日起,实行分学段“对口入学”的学位政策,即“小学阶段同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对口入学学位;初中阶段同一套房产三年只提供一个对口入学学位,同一家庭生育二胎除外。”和“两证(户口和不动产证)办结时间距离入学(含转学)时间不足一年的,不能确保按服务范围对口入学。”

  高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安排新生入学,对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具体办法是按照户籍与房产对应来统筹安排:

  (1)A类学生,原则上安排对口入学。A类:户籍在高新区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100%产权房产均在服务范围内(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即“人户合一”。“两证”(户口与不动产证)满一年的优先安排;未满一年的,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由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

  (2)B类、C类、D类、E类学生,均属于户籍与房产不一致情况,由区教育局按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B类:非武汉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服务范围内,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C类:符合A类或B类情况的适龄儿童,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服务范围内的房产(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学位已被使用过。

  D类:户籍为高新区的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空户或搭户的适龄儿童(不需要办理居住证,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E类:非武汉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在服务范围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综上,家长需尽早安排户籍迁入,对于二手房购买也需注意学位问题,以免影响孩子入学。若在服务范围内的房产(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学位已被使用过,则无法保证对口入学,但教育局会根据居住位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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