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城区幼升小报名需要什么?
本地户籍居民子女、随迁子女、政策优待子女所需材料不一样。
一、2021年孝感城区居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孝感城区居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根据《义务教育法》及“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孝感城区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以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孝感城区的房产证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申请就读时,需向拟申请就读学校提供全家户口本,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材料。
1.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房产,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向拟申请就读学校提供学区范围内居住的合法房产证明。
2.已在孝感城区购置了商品房并入住,但目前还未办理房产证的,可以凭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或相关文书)及缴费发票认定就读学校。
3.已在孝感城区购置了商品房但未交房的(以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上标明的交房日期为准),该房产不能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
4.已在孝感城区购置了商品房且已交房的(以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上标明的交房日期为准),因自身原因而未入住的,不得以其他非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或租住房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
5.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与、遗嘱房等,均不能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
第三条 因旧城改造而拆迁的,在拆迁过渡期内,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可选择原居住地对应学校或现住址对应学校就读。需向原居住地对应学校或现住址对应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备案等。
第四条 学生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的房产(自己没有自购或自建房、单位公房等),并经核实的,可以祖辈的房产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需向拟申请就读学校提供全家户口本(三代人在同一户口本上)及房产证明。
第五条 学生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孝感城区没有购置住房且已核实的,可以租住房为依据申请就读学校。申请人在孝感城区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一年以上,且在申请就读学校范围内租住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起始时间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在其申请就读学校为其子女安排学位;在孝感城区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不满一年或在申请就读学校范围内居住时间不足一年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二、2021年孝感城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生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孝感城区的,但申请在孝感城区就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以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孝感城区的房产证明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申请就读时,需向拟申请就读学校提供全家户口本,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材料。
1.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房产,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向拟申请就读学校提供学区范围内居住的合法房产证明。
2.已在孝感城区购置了商品房并入住,但目前还未办理房屋权证的,可凭经住建部门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交款税务发票认定就读学校。
3.已在孝感城区购置了商品房但未交房的(以经住建部门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上注明的交房日期为准),该房产不能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
4.已在孝感城区购置了商品房且已交房的(以经住建部门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上注明的交房日期为准),因自身原因而未入住的,不得以其他非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或租住房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
5.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未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赠与、遗嘱房等,均不能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
第三条 因旧城改造而拆迁的,在拆迁过渡期内,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可选择原居住地对应学校或现住址对应学校就读。需向原居住地对应学校或现住址对应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
第四条 学生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的(自己没有自购或自建房、单位公房等),并经核实的,可以祖辈的房产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需向拟申请就读学校提供全家户口本(三代人在同一户口本上)及房产证明。
第五条 学生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孝感城区没有购置住房且已核实的,以积分制入学方式申请就读孝感城区公办学校。
1.积分指标及分值体系见如下表:
2021年孝感城区随迁子女积分指标及分值体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