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城区小升初录取手续有哪些?
(一)城区初中新生入学。
有效居住证明是城区初中划片的依据。5月下旬市教育局对城区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开展信息采集,有效居住证明以采集的信息为准。市教育局根据采集信息划分对应初中学校,分发入学通知书,学生持通知书入学。
有效居住证明要求:有效居住证明是学生就近入学的主要依据,有效居住证明包括以下三类:一是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需全部产权);二是房屋土地证或房屋建设规划许可证;三是购房合同、正规的购房发票和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以上三类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其中一项即可。
有效居住证明所有人可以是学生本人、学生父母、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直系兄弟姐妹,但需提供证件证明学生与有效居住证明所有人之间的关系。不能通过相关证件证明关系的,视为无效居住证明。
(二)乡镇初中新生入学。
乡镇初中学校要为辖区内每位小学毕业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入学。对未到校报名的学生,初中学校要做好跟踪家访,确保辖区内新生按时、按要求入学。
(三)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就读学校。学校要严格把握入学条件,正常办理入学手续。
(1)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证件满1年)、居住证明(已购房的出具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居住证明;租房的出具房屋租赁相关资料,租住需满一年,下同)。
(2)企事业单位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1年工资发放花名册、单位缴纳的1年社保金发票、居住证明。
(3)灵活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劳动就业局颁发的就业创业证、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居住满一年)。
(四)报名时间。
城区初中新生于7月8日至9日到原毕业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7月9日至11日持入学通知书、综合素质报告簿到初中学校登记报名;返乡回读的初中新生于7月5日前持户口薄、有效居住证明等资料到市教育局基教科或园林教育分局教育科登记办理入学手续;乡镇初中新生入学报名时间与园林城区相同,各校不得提前或推迟入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