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2洪山区幼升小小学新生入学条件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洪山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洪山辖区的《武汉市居住证》。
以下情况不属于洪山区登记范围:
1.201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
2.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注册过学籍的学生。
3.适龄儿童非洪山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洪山辖区的《武汉市居住证》。
新生入学类型:对口入学/统筹入学
对口入学指根据房产证上的地址对口安排入学学校,统筹入学指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居住地址等因素就近安排入学学校,不保证对口。
1.对口入学:
①具有洪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
②房屋被拆迁的原户籍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被拆迁后迁入户籍地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2.统筹安排入学: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并持有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②仅本人户籍在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大学生落户”政策户籍迁入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儿童。
⑥符合洪山区对口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的适龄儿童将纳入统筹安排入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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