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日前,湖南省教育厅发布了《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公布了高考各考试科目分数,具体内容如下: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采用“3+1+2”模式,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由统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
➤“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统考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每科满分150分,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
➤“1”为首选科目,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满分为100分,首选科目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
➤“2”为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再选科目依据《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9〕10号)规定,以转换后的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
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