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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规定 芜湖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规定文件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6 22:02:50
The Beginning

  一、支持政策

  1、对认定的A、B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根据个人意愿由教育部门在学区范围内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学校就读。

  2、对认定的企业单位C层次及事业单位C1-C4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根据学位情况及个人意愿,由教育部门在学区范围内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学校就读。

  3、对认定的事业单位C5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教育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统筹解决。

  4.、非芜湖市户籍子女就学,享受芜湖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二、申报条件

  申报子女入园入学的人才需为芜湖市认定的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

THE END

TAG:芜湖市  层次  教育部门  学前教育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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