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寒假时间:
根据《芜湖市中小学2021—2022学年教学周次表》(芜教基〔2021〕40号)的安排,义务教育阶段于2022年1月19日(农历腊月十七,周三)正式放寒假。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于2022年2月12日—2月13日入学报到,2022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十四,周一)正式上课。
高中阶段于2022年1月26日(农历腊月廿四,周三)正式放寒假。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于2022年2月12日—2月13日入学报到注册,2022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十四,周一)正式上课,其中高三年级于2月8日(农历正月初八,周二)正式上课。
各学校行政人员于2022年2月8日(农历正月初八,周二)到校上班,教师于2月10日(农历正月初十,周四)到校。
幼儿园、特教学校寒假时间比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二、有关要求:
1、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科学精准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进一步明确假期师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一人一档”制定离校学生信息台帐,逐人发放离校通知,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假期居家疫情防控要点,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非必要不离芜,确需离芜的,须向学校报告时间表和路线图,学校要清晰掌握师生假期行踪。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学校。留校师生出入校门须实行严格登记制度和体温检测制度,假期到校工作的教职员工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坚持“分批错峰”返校原则。假期中要持续开展健康监测指导。严格执行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打卡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开学前,校长要了解每位师生的健康状况。开学前14 天,所有师生员工要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记录,并在返校时提交。对所有近14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和密接、次密接人员,一律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指导意见做好隔离工作。继续加快推进教职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继续积极稳妥开展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疫苗接种,实现应接尽接。各单位完善制定“1+1+4”工作方案(一个带有疫情防控要求较完善的学校放假通知;师生放假离校前以校为单位进行一次疫情防控安全教育;一个假期期间的线上教学预案,一个假期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方案,一个假期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一个假期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各中职学校要高度关注实习学生状况,与实习单位密切联系,制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加强应急职守。根据工作实际,合理确定留校人数。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凡进入学校人员一律核验身份、扫二维码和检测体温。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对教室、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进行排查和整治。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在寒假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因地制宜在校园门口设置硬质隔离和防冲撞设施,建立安全区域,确保学生上下学与外来人员、车辆的安全距离。
各学校要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致家长书等形式,对师生、家长进行出行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要及时向学生家长通报学校放假安排,并提醒学生家长履行好教育、引导、监护监管责任和义务。
假期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和假期校园安全巡逻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保持 24小时信息通畅。各校每天(含节假日)须有1名党政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
3、规范办学行为切实落实双减工作。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认真落实“增效减负提质”的要求,严禁假期违规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严禁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严禁学校和教师介绍、组织、推荐、诱导、暗示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培训;严禁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收费学科辅导补课;严禁从事有偿家教。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联合卫健、疾控、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等,对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巡查督查,重点检查培训机构是否合法合规开展培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要认真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的公示工作,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培训机构虚假宣传、随意涨价、过于提前收费、超标超前培训及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坚决严肃查处并及时向社会通报。要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家长理性给孩子报校外培训班,减轻学生课外负担。
4、合理运用期末考试结果。各校对期末考试一律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只可以适当方式逐一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在各类家长群传播;要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对待考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坚决克服“唯分数”倾向。各校要运用好期末考试结果,对教学质量做出科学判断,指导教师精准分析学情教情,切实改进课堂教学。
5、合理安排寒假生活。各校要加强学情分析,根据有关作业要求和学校实际,优化寒假作业设计和布置,调控寒假作业总量,提高寒假作业质量。指导教师根据教学过程的具体情况和学生实际精心设计寒假作业,赋予寒假作业以多维的形式和丰富的内容,使寒假作业体现出多样性、自主性、趣味性、实践性、开放性和探究性的特点,让学生在充满智力挑战的愉悦环境中完成学习任务,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严禁给家长布置和变相布置作业。各县(市)教育局和中职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合理安排中职寒假生活,及时掌握学生相关情况。
6、做好家校共育工作。明确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科学施教,遵循教育规律和成长规律,树立科学育儿观,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1)制订合理的寒假生活时间表,引导孩子科学分配时间,合理安排学习与休息,做到劳逸结合。
(2)督促孩子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寒假作业,培养自学能力和自控能力。
(3)帮助孩子制定读书计划,鼓励多读书,读好书,不断拓宽知识面,提升文化修养。
(4)督促孩子加强休息,保持充足的睡眠,早起早睡,并每天坚持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
(5)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家长要成为孩子的朋友,多交流沟通;要重视孩子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杜绝因不良习惯而诱发的安全事故。
(6)鼓励孩子积极参加家务劳动,培养自理能力,养成勤劳、质朴的习惯;教育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克服攀比、虚荣心理。
7、转作风树新风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严禁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系统政治生态。各地各校要以打造“清廉教育”建设“清廉学校”为抓手,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转作风树新风,自觉反对餐饮浪费、铺张奢侈、严格家教家风。推动移风易俗、倡导勤俭节约,坚决抵制不良习俗。各级纪检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畅通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释放从严信号,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在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