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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教育局春季学校(厦门市教育局开学)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7 10:44:46
The Beginning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高校,各直属中小学校:

  冬春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人流物流如织,境内外扩散风险剧增。学校疫情防控不容有失。各区教育局、各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高校、职业学校、校外培训机构,下同)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强化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工作标准,慎终如始、落实落细冬春季各项防控工作。

  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冬春季全市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盯紧“五项落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一)落实错峰放假开学。各高校坚持“错峰”原则,避开春运高峰,安排学生在春运前有序放假离校。及时动态收集离校、留校学生信息台账,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各校要早谋划、早准备,科学制定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各高校要安排学生“错峰”返校,返校时间要安排在春运后,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错时”开学。开学前要严格核查师生返校报到条件,“一人一档”制定信息台账,确保做好返校前14日健康管理。

  (二)落实全员核酸检测。根据教职员工数量,合理安排时间,每15天抽取10%的教职员工、10%的复学学生进行1次核酸检测,循环进行,确保5个月内所有人员均接受1次核酸检测,实现教职员工“应检尽检”全覆盖,并在此基础上加强检测频率,定期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及学生开展核酸检测。留校后勤人员在学校放寒假前需完成核酸检测工作。

  (三)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毫不放松加强冷链食品采购管理,采购冷链食品时应选择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并关注食品产地、来源、食品检疫等相关信息,确保食品原材料的采购来源渠道安全、可追溯。严格做好食品采购人员防护,工作期间全程穿防护衣、戴口罩、戴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四)落实假期值班值守。做好学校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安排人员每日开展校园巡逻工作,做到定期巡查,查有记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校党政领导要保证一人在校在岗,电话、传真等通讯工具要时刻保持畅通,要配备充足力量,各个环节要环环相扣,一发现苗头问题,预警信息立刻上报,确保信息第一时间传递、压力第一时间传导、指令第一时间传达。

  (五)落实应急处置预案。适时更新完善“两案九制”(新增应急接种证查验制度),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演练,扎实做好应对聚集性疫情准备。一旦校园出现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依法依规上报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及时启动线上教学预案。

  二、推进“四个抓细”,织牢校园疫情防控网

  (一)抓细校园防控工作。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严格落实师生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措施。严格执行校门进出登记制度,落实亮码测温措施,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管理好校内工程、工地。加强快递包裹的管理,设置专门区域,统一存放、统一消毒,避免人员的流动和相互接触。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爱国卫生运动,确保隐患清零。制定寒假留校学生管理与服务保障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做好留校人员特别是新疆班学生、境外师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严禁留校人员违规用火用电和进入异性宿舍等行为。严格教师假期出省出境的学术交流审批。

  (二)抓细健康管理措施。全体师生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坚决不出境,非必要不出省。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留厦过年,引导尚未离校师生在厦过年。出省的师生须通过“厦门市师生健康申报系统”提前报备,返厦后须于一周内在该系统中填写返程信息并提供防控相关材料进行核销。春季开学返厦师生,14天之内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厦的(根据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的名单),要如实报告,一律按市防控指挥部要求采取防护和隔离措施。

  (三)抓细师生心理健康。持续跟踪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关注师生心理和精神状况,强化家校联动,开展与学生谈心谈话活动,为广大师生、家长提供心理援助和情绪疏导,有针对性地指导师生做好心理调适,用好24小时学生心理援助热线,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挫折教育。做好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工作,组织开展病困师生慰问活动,传递更多温暖与关爱,最大限度凝聚学校、家庭、社会合力,共同呵护学生健康成长。

  (四)抓细防疫督导检查。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和春季返校开学准备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现场督导检查,以“点对点”采取明察暗访、实地查看、谈话了解等方式了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常抓不懈。

  三、做好“四点加强”,树牢安全防范意识

  (一)加强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培训场所疫情防控,严格做好场所消杀、错峰经营、限流管理、定期通风等防疫制度。严格按照“一人一桌、同一培训时段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要求控制教室班生数。做好培训人员健康管理,认真核查学生和教职员工离(留)厦信息台账,一人一档,健全健康档案管理。

  (二)加强大型活动监管。严格监管大型活动,坚持从严从紧,避免人员扎堆,着力减少聚集。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大型培训、团拜会、校友返校日、家长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会议尽量采取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超过50人以上的活动要制定具体的疫情防控方案,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

  (三)加强师生个人防护。通过印发“致师生家长一封信”、发布提醒提示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普及防治知识,让师生员工了解并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能,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牢记“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用公筷、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凡进入公共场所、电梯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要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缩短聚会聚餐时间,有流感、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不去参加。

  (四)加强防控宣传舆情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冬春季校园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打通宣传教育的“最后一公里”。要加强正面引领,强化舆情管控,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网络谣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幼儿园、培训机构由各区教育局负责通知到位。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THE END

TAG:防控  疫情  师生  工作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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