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2年春季南安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收费标准公布
备注:
1.高中代办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精神,按照一事一办,事毕结清,不得盈利”的原则处理:普通高中、城市初中公寓生的住宿标准以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为准
2.体育学校高一、二、三年级学费均为650元/生、学期:
3.幼儿园本学期按45个月收费,小小班收费标准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30%:
4.举报电话:059586367816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