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2022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安排出炉
一、招生原则
(一)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
(二)就近免试原则。公办中学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具有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及居住在我市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初中学校就读。
(三)民办初中学校实行“免试入学”,原则上在县域范围内招生;跨县域招生需报泉州市教育局审批。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报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转入参与公办初中学校招生。
二、招生范围(见附件1)
(一)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范围
1.第一批招生范围:
(1)具有招生服务区域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招生服务区域的划分如下:①实验中学、鹏峰中学、柳城中学招收市区具有溪美街道溪美、中山、民主、彭美、湖新、崎峰(悦澜小区除外)、湖美、长兴、白沙崎社区居委会、宣化村、长富村、大埔村户籍和柳城街道金街、新华、柳东社区居委会户籍的小学毕业生。②南安一中招收具有柳城街道象山社区居委会、帽山社区居委会、霞东村、霞西村、桑林村、露江村户籍和美林街道福溪社区居委会、梅亭社区居委会、庄顶社区居委会、金枝村、英山村、松岭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③南翼实验中学(南安一中奎霞分校)招收具有石井镇奎霞村、桥头村、昔坂村、岑兜村、院前村、扬山村、溪东村、㳣港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④国光中学招收具有梅山居委会、锦绣社区、竞丰村、蓉中村、蓉溪村、梅峰村、演园村、鼎诚村、明新村、灯埔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⑤其他中学招收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划分的初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政策性照顾对象:①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根据国家、省、泉州市及我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执行。②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且符合政策条件,申请在招生服务区域初中就读的港澳台和侨籍的小学毕业生。③南安市南翼实验中学(南安一中奎霞分校)招收泉州芯谷南安高新园区引进人才子女。
2.第二批招生范围:
学籍在中学招生服务区域内小学,且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服务区域划分如下:①实验中学、鹏峰中学、柳城中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服务区域:溪美街道溪美、中山、民主、彭美、湖新、湖美、长兴、白沙崎居委会、宣化村、长富村、大埔村和柳城街道金街、新华、柳东居委会。② 国光中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服务区域:梅山镇区(竞丰村全部、蓉中村1 组)。③在以上招生服务区域之外〔含南安一中和南翼实验中学(南安一中奎霞分校)服务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务工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统筹安排。
(二)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1. 政策性照顾对象。民办初中学校招收政策性照顾对象:⑴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⑵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⑶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民办初中学校上述有关申请照顾对象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列入政策性照顾对象,直接录取。学校随机派位录取计划数为扣除政策性照顾对象后的剩余计划数。民办学校其余报名对象均须按规定参加电脑派位录取。
2.提前批。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面向其小学部招生。
3.第一批。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南安市招生。招生对象为具有南安市户籍(居住证)或南安市小学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依据来源:南安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