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非鲤城区户籍,在鲤城区实际居住务工并具有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以下称“两证”)人员,申请其适龄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初中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的“两证”,须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该区居住、务工(经商)。
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称“五区人员”),在我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到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我区公办初中入学,需提供:①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
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没有居住证的“五区人员”申请其适龄子女到我区公办初中入学,需提供:①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及年满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自2023年秋季起,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应满1年6个月);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鲤城公办初中学位较为紧张,满足以上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可持以上有效证件于7月20日前到鲤城区教育局登记,统筹协调到泉州明新华侨中学和泉州凌霄中学就读。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在鲤城就读公办初中的资格。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