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1.计划类型及分配比例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自主招生(艺体类)计划和统一招生(含指标生)计划。各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比例为统一招生计划中普通类招生计划的65%左右,由莱芜区、钢城区教体局参照各学校上一年度义务教育实施水平和本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分配至区内各初中学校(具体分配计划另行公布)。艺体类招生不实行指标生办法。
2.计划管理
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结合全市及莱芜区、钢城区教育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市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各区所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市教育局招生要求分校落实。各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控制班额,高中一年级每班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严禁出现56人及以上大班额。
3.招生范围
莱芜区属高中(凤城高中、莱芜二中)主要面向莱芜区招生;钢城区属高中(莱芜四中)主要面向钢城区招生。市直属高中(莱芜一中、莱芜十七中、莱钢高中)面向莱芜区、钢城区招生。莱芜一中、莱芜十七中、莱钢高中三处高中的招生计划,根据学校所在地区和各区生源人数、办学规模等因素,参照往年招生实际,按照一定比例分配至莱芜区和钢城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莱芜区、钢城区各初中学校。以上区域以外招生依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鲁矿中学普通高中招生继续按原有办法执行。
(二)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计划
1.计划管理。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下同)、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下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审核下达,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中等职业教育(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招生计划由各区教体局或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学校编制、市教育局审定下达。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学校按照省、市计划管理部门审批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执行。
2.生源范围。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面向莱芜区、钢城区招生。各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代码、校址、招生范围可登录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莱芜区、钢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查询。
3.生源要求。报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的考生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要求,报考中等职业教育的考生可是应、往届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