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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潍坊考区温馨提示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8 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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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潍坊考区温馨提示

  考生朋友:

  你们好!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1年12月25日至27日进行。为保证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营造公平、公正的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现将潍坊考区考试安排及有关要求提示如下,请提前做好准备。

  一、考试时间科目

  

  二、考试地点安排

  (一)潍坊市本次考试设潍城、奎文、高新、寒亭、坊子5个考区、24个考点(见附件1),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均在视频监控下进行。

  (二)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遵守《考场规则》(附件2),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

  (三)考生可以在12月24日(周五)下午16:30-17:30到所在考点熟悉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了解考试相关要求。为保证考试安全,考生只能在考点指定区域内查看相关信息和宣传材料,不得进入考点。

  (四)考试期间正处于寒冬季节,请考生关注天气变化,充分了解考点周边交通情况,合理安排行程,提前赶往考点,避免因天气或交通原因耽误考试。

  (五)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期间每位考生的考点不变,但每科考试一般都要更换考场,不要因走错考场而耽误考试。

  三、做好疫情防控

  (一)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自12月11日起,请考生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山东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同时建议考生考前主动减少跨区域流动,以及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无特殊情况不离潍,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二)所有考生务必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外省考生需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并保持通行码为绿码。考前全省将统一在网上核查考生健康码情况,考生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所有考生首场进入考点时均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和《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首场交。

  (三)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结论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应持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并在隔离考场考试;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遵照应急处置办法执行。

  (五)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应服从考点指挥,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七)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八)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研招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潍坊市教育信息港发布的公告,及时接收发送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应主动向市招考院咨询。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可在考试前2天登录潍坊教育信息港,从专题信息内“招生考试”栏目查询考场座号等信息。

  (二)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和安检。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出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开考铃声响前不要抢答,考试结束铃声停止后不要拖答,否则按违纪处理。

  (三)按照全省统一规定,本次考试实行两次安检制度,即在考试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进行两次安检。严禁考生携带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物品及手机、手表等违禁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带齐证件和考试用具,将个人非考试物品妥善安排,考点不负责保管考生物品。因违反规定造成个人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后果由考生自负。严禁考生对试卷或答题卡(答卷)等进行拍摄、传出考场或上网,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对发现的考试作弊违法行为,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四)化学(农)科目在考试中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一律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使用科学计算器,按招生单位要求执行。

  (五)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要对照准考证核对卷(卡)是否为当场考试科目;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清点试卷(包括答题卡)的张数、页码,检查试题有无漏印、重印、字迹不清,试卷(答题卡)有无破损。检查无误后,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正确填涂“考生编号” 信息点,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六)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的挂钟时间仅供参考。

  五、诚实守信应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应提高警惕,切莫相信社会上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的诈骗犯罪活动,如利用互联网、小广告等兜售所谓“考研试题”、“作弊工具”等,防止陷入骗局而影响自己的考试,更不要一时糊涂参与组织作弊,触犯法律,遗恨终生。

  对使用伪造证件、替考、携带无线通讯设备(含手机、各种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的考生,一经发现,将依照《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条款向公安机关报案。

  希望广大考生充分认识到作弊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已经购买或准备购买作弊器材的考生坚决放弃、打消作弊念头,做到诚实守信应考。对发现的涉考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和考生积极监督举报,市招考院举报受理电话:0536-8232582。

  附件:

  1.潍坊市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安排表

  2.考场规则

   潍坊市招生考试研究院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1:潍坊市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点安排表

  

  附件2:考场规则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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