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解读说明
1、2021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思路是什么?
答:2021年,兰山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政策要求,按照“政策整体保持稳定、管理操作规范优化”的工作思路,严格工作程序,科学研制修订实施方案,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实施,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2、2021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在继续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又重点突出了两个原则:一是进一步落实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要求在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和建设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和督促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二是建立学区一体化管理制度,每个镇街道原则上划分为一个或两个学区,学区内每所学校有各自招生片区。学校招生时优先招收本校招生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剩余学位向学区内(或其他学区)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常住人口生源开放,并按批次录取。
3、2021年兰山城区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招生报名方式有何变化?
答:根据省市要求,今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登陆“2021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写入学报名信息。民办学校的具体招生事宜,家长可咨询相关学校。
4、2021年兰山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在工作方式上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一是今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全程使用“服务平台”,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更加公开、公正。二是整体上分“信息采集”“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信息采集”阶段主要面向家长采集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城区常住人口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均需登陆平台登记填报,常住人口登记填报时可按学校招生片区直接报名志愿学校。
“招生录取”阶段又分“两个步骤”:即各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再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招生又分两次进行:“一次申报”时,家长通过“服务平台”上相关招生学校公布的学位情况,选择志愿学校申报(初中“一次申报”仅限城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予以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报名端口;“二次申报”时,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继续公示学位情况,“一次申报”未被预录取的及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生可登陆“服务平台”选择志愿学校申报,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予以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依次关闭报名端口。如城区中小学无法容纳的生源,可选择有空余学位的镇(街道、兰山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或民办学校申报。
5、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有哪些变化?
答:今年兰山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基本延续往年的区划,继续实行单校划片为主,弹性学区、多校划片为辅的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结合工作实际,仅对个别学校(主要是新增学校)招生片区予以调整优化。具体见2021年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区划图。
6、2021年兰山区在深化集团化办学方面又有哪些新的举措?
答:在2019年成立16个教育集团,2020年大力实施“名校进西城”“北城二期名校进驻工程”的基础上,今年又进一步推进集团化办学,将滨河实验学校小学部、银雀山街道三合屯小学纳入临沂二小教育集团,实行联盟办学模式;将北城小学杏花校区划归临沂一小管理,实行一体化办学模式。
7、申请入学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
答:自2017年开始,兰山区建立了义务教育招生联动机制。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人社、自然资源、住建、税务、民政、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严格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和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的大数据比对审核。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对适龄儿童入学信息数据进行系统筛查、审核。凡部门联网能够审核认定的入学信息,家长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实现“一网通办”,以方便广大学生家长。
对于部门联网不能确认的信息,家长需向招生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
8、今年小学招生的年龄有何要求?
答: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即2015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201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由于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限制,无法采集信息,不能注册建籍。所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9、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本上,能否以父母房产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答: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本上,需提供父子(或母子)关系的法定证明(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方可以父母房产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10、父母离异怎样认定适龄儿童入学?
答:父母离异后子女户籍在兰山区的,按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政策入学;父母离异后子女户籍在区外,父母一方户籍在兰山,需回兰山就读的,以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为准。
11、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对其户籍有何要求?
答:根据《2021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须为兰山区户籍,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
12、集体产权住宅所有人的子女入学如何审验?
答:兰山辖区内社区(单位)建设的集体产权住宅所有人的子女入学,可登陆“服务平台”,在相关界面登记注册入学信息。除由公安比对审核其户籍信息外,还需所在镇街道政府、招生学校及村居(单位)共同对集体产权住宅的产权和实际入住情况进行调查确认。情况属实且为所属村居户籍的,按常住人口子女序列依次录取。非所属村居户籍的,视申报学校学位情况录取;如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无法容纳,由学区招生办公室按就近或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13、购买的房子属于商业用房,子女能否按其所属学区申请入学?
答:兰山区入学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1年8月31日)。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14、兰山城区某片区的拆迁回迁户,孩子应如何入学?
答:如果回迁片区建设尚未完工,目前仍然在其他地方暂时居住,可以持户口本、回迁证明等材料到原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也可以由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协调安置到暂住地片区学校临时入学。如果已经回迁,应在实际居住地按学区入学。各镇的拆迁回迁户子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参照本办法,在本镇域内调剂入学。
15、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已在兰山城区购买房产,但还未交房入住,能否在学校片区内申请入学?
答:根据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有关规定,“住、户一致”是划片招生的基本原则。因此,自有住宅且实际入住是划片招生入学的前提。如果该住宅还未交付使用,也未实际入住,则不属于片区学校招生的范畴。此类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入学,待实际入住并办理户籍迁入后,可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在该学校对应年级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申请办理转学。
16、随迁子女报名兰山区小学、初中需要哪些条件?
答:随迁子女来我区中小学报名,父母至少一方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8月31日,下同);在兰山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具体以公安、人社、税务等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兰山城区户籍居民不作为城区流动人员,其子女也不作为随迁人员子女安排入学。
17、外来务工人员未办理居住证,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入学吗?
答:居住证是合法居住的证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要求,我区在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中,父母双方中必须至少有一方材料齐全,才可以在我区申请入学。
18、兰山区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能否随进城务工或经商的父母就近入学?
答:如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在城里务工或经商,且长期居住,在原籍就学确有困难的,可参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19、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港澳台同胞、在兰山区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如何安排就读?
答:依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就读。具体情况可以电话咨询或到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
20、孩子在小学举办的幼儿园毕业,能否直升该小学一年级?
答:在各小学附设的幼儿园毕业的儿童,不能直接升入该小学一年级,应根据当年招生入学政策要求,在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申请入学。任何小学不得作出在本校附设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就能在本校就读小学等不符合规定的承诺。
21、在兰山城区购置住宅,如何申请转入片区服务学校?
答: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之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区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并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区教体局审核最终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或由街道中心小学在辖区内有空余的村居学校调剂转入;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22、家长如何更详尽地了解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报名程序?
答:一是认真研读《2021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根据政策规定准备并完善入学手续;
二是7月上旬,区教体局将开放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模拟系统,印发《2021年兰山区中小学入学须知》,制作《2021年兰山区小学、初中网上报名流程简介》视频教程,组织开展招生政策宣传,指导家长模拟登陆平台登记填报入学信息。
三是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公室于7月12日开始组织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539-8184032),届时可现场或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