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二)《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点击下载)
(三)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
(四)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除外)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军官证、警官证等现役有效身份证件。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七)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