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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荣成关于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公益组织的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0 04: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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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公益组织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兴趣特长发展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及威海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对我市申报流程予以公告。

  准入条件

  (一)申请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无犯罪记录;

  3.经审批部门审批,持有办学许可证,并持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范围为体育、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项目(2022年首次申报,如因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审批的,可先提出申请,三个月内提交相关许可证明,逾期仍未提交许可材料的,终止服务合作);

  4.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备;

  5.具备提供课后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6.成为课后服务承接主体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者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

  7.符合学校根据课后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等确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单位所提供教育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爱国守法,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无违法违纪记录,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

  3.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举止文明,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仁爱敬业;

  4.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5.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流程

  首次遴选原则上于2022年2月底完成。符合项目要求且有意向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机构,于2月22日至24日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资料报送至教体局基础教育科(209室),或扫描打包发送至rcjyjjk@wh.shandong.cn,联系电话7564027

  提交资料包括:

  1.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机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机构法人信用等级证明;

  5.机构聘用的教育服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机构聘用的教育服务人员信用等级证明;

  7.机构聘用的教育服务人员学历和专业技术证明复印件。

  组织遴选

  教体局成立专家评议组,根据全市中小学校的服务需求,对所有参与申报的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先遴选出第一批较优秀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月底公示遴选结果,供全市有需求的学校从中选聘入校服务机构。

  签订合作协议

  2022年春季,教体局与遴选确定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主要包括服务学段、服务人员(资质技能)、设施设备、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体量、服务质量、服务期限、服务费用、违约责任等。

  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服务坚持公益性质,原则上不收费。如果需要收费的,由市教体局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收费标准,适当收取服务费,不得带有任何商业推广和商业隐含元素。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服务性收费。

  其他志愿组织或社会公益机构,有意免费提供课后服务的,可直接与教体局签订协议,填写申请表备案。

  工作机制

  (一)管理机制。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从业人员管理。机构服务人员入校必须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应急预案。

  (二)评估机制。教体局要组织相专门人员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入校开展服务制定评价细则,针对其服务资质、服务过程、服务质量、学生满意度、家长满意度、学校满意度进行评价。学校应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学生和家长评价情况提出评价意见,作为教体局整体评价参考的主要依据。

  (三)退出机制。

  1.凡出现以下情况,教体局可即时向校外培训机构提出更换服务人员:

  ①服务人员提供虚假学历证明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的;

  ②出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等不良行为的;

  ③不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条件的;

  ④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⑤考核未达到要求或综合满意度低于 80%的。

  2.凡出现以下情况,教体局可即时终止与校外培训机构的合作:

  ①机构提供虚假资质的,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好相关资质的。

  ②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③擅自变动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的;

  ④开展商业推广性质活动的;

  ⑤年检有不良记录的;

  ⑥把服务分包转包给其他机构的;

  ⑦派出人员累计3人次被同一所学校提出更换的。

  被终止合作的校外培训机构,由教体局通过官方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并且三年内不得承接荣成市范围内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若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合同立即终止,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此公告由教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荣成市义务教育学校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提供课后服务项目申请表

  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2月17日

THE END

TAG:校外  培训机构  课后  机构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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